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8 04:53
?发文单位:交通运输部
文 号: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0号
发布日期:2015-6-26
收效日期:2015-8-1
《公路工程规划施工总承揽办理方法》已于2015年6月19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经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
部长杨传堂
2015年6月26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路工程规划与施工相交融,进步公路工程规划施工质量,推动现代工程办理,依据有关法令、行政法规,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独立桥梁、地道(以下简称公路工程)的规划施工总承揽,适用本方法。
本方法所称规划施工总承揽(以下简称总承揽),是指将公路工程的施工图勘测规划、工程施工等工程内容由总承揽单位共同实施的承发包方法。
第三条国家鼓舞具有条件的公路工程实施总承揽。
总承揽能够实施项目整体总承揽,也能够分路段实施总承揽,或许对交通机电、房建及美化工程等实施专业总承揽。
项目法人能够依据项目实践情况,确认选用总承揽的规划。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担任对公路工程总承揽的监督办理。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总承揽合同相关当事方实行法令、法规、规章和强制性规范等情况进行监察,对开始规划、施工图规划、规划改变等进行办理。依照有关规则对总承揽单位进行信誉点评。
第二章总承揽单位挑选及合同要求
第五条总承揽单位由项目法人依法经过投标方法确认。
项目法人担任组织公路工程总承揽投标。
公路工程总承揽投标应当在开始规划文件取得赞同并实行建造资金后进行。
第六条总承揽单位应当具有以下要求:
(一)一起具有与投标工程相适应的勘测规划和施工资质,或许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规划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二)具有与投标工程相适应的财政才能,满意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关于勘测规划、施工才能、成绩等方面的条件要求;
(三)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依据项目的特色和杂乱程度,合理确认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清晰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职责和权力;
(四)总承揽单位(包含总承揽联合体成员单位,下同)不得是总承揽项目的开始规划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隶属单位。
第七条总承揽投标文件的编制应当运用交通运输部共同拟定的规范投标文件。
在总承揽投标文件中,应当对投标内容、投标人的资历条件、报价组成、合同工期、分包的相关要求、勘测规划与施工技能要求、质量等级、缺点职责期工程修正要求、稳妥要求、费用付出方法等作出清晰规则。
第八条总承揽投标应当向投标人供给开始规划文件和相应的勘测材料,以及项目有关批复文件和前期咨询定见。
第九条总承揽投标文件应当结合工程地质条件和技能特色,依照投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开始规划的优化主张;
(二)项目实施与规划施工进展计划;
(三)拟分包专项工程;
(四)报价清单及阐明;
(五)按投标人要求供给的施工图规划技能计划;
(六)以联合体投标的,还应当提交联合体协议;
(七)以项目法人和总承揽单位的联合名义依法投保相关的工程稳妥的许诺。
第十条投标人应当合理确认投标文件的编制时刻,自投标文件开端出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刻止,不得少于60天。
投标人应当依据项目实践情况,提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供给施工图规划技能计划的具体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清晰中标人有权运用未中标人的技能计划的,一般应当一起清晰给予相应的费用补偿。
第十一条投标人应当依据工程地质条件、技能特色和施工难度确认评标方法。
评标专家抽取应当契合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包含勘测规划、施工等专家,总人数应当不少于9人。
第十二条项目法人应当与中标单位签定总承揽合同。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和总承揽单位应当在投标文件或许合同中约好总承揽危险的合理分管。危险分管能够参照以下要素约好:
项目法人承当的危险一般包含:
(一)项目法人提出的工期调整、严重或许较大规划改变、建造规范或许工程规划的调整;
(二)因国家税收等方针调整引起的税费改变;
(三)钢材、水泥、沥青、燃油等首要工程材料价格与投标时基价比较,动摇起伏超越合同约好起伏的部分;
(四)施工图勘测规划时发现的在开始规划阶段难以预见的滑坡、泥石流、突泥、涌水、岩洞、采空区、有毒气体等严重地质改变,其丢失与处治费用能够约好由项目法人承当,或许约好项目法人和总承揽单位的分管份额。工程实施中呈现严重地质改变的,其丢失与处治费用除稳妥公司赔付外,能够约好由总承揽单位承当,或许约好项目法人与总承揽单位的分管份额。因总承揽单位施工组织、方法不妥形成的上述问题,其丢失与处治费用由总承揽单位承当;
(五)其他不可抗力所形成的工程费用的添加。
除项目法人承当的危险外,其他危险能够约好由总承揽单位承当。
第十四条总承揽费用或许投标报价应当包含相应工程的施工图勘测规划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缺点职责期维修费、稳妥费等。总承揽选用总价合同,除应当由项目法人承当的危险费用外,总承揽合同总价一般不予调整。
项目法人应当在开始规划赞同概算规划内确认最高投标限价。
第三章总承揽办理
第十五条项目法人应当依据合同加强总承揽办理,催促总承揽单位实行合同职责,加强工程勘测规划办理和地质勘测检验,严厉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展、出资和环保等环节进行把关。
项目法人对总承揽单位在合同实行中存在过错或误差行为,或许形成严重丢失或许严重影响合同方针完结的,应当对总承揽单位法人代表进行约谈,必要时能够依据合同约好,停止总承揽合同。
第十六条选用总承揽的项目,开始规划应当加大规划深度,加强地质勘测,清晰严重技能计划,严厉核定工程量和概算。
开始规划单位担任总承揽项目开始规划阶段的勘测规划,依照项目法人要求对施工图规划或许规划改变进行咨询核对。
第十七条总承揽单位应当依照合同规则和工程施工需求,分阶段提交详勘材料和施工图规划文件,并依照检查定见进行修正完善。施工图规划应当契合经批阅的开始规划文件要求,满意工程质量、耐久和安全的强制性规范和相关规则,经项目法人赞同后,依照相关规则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阅。施工图规划经赞同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总承揽单位依据总承揽合同,对施工图规划及工程质量、安全、进展负总责。担任施工图勘测规划、工程施工和缺点职责期工程修正作业,合作项目法人完结征地拆迁、当地和谐、项目审计及交竣工检验等作业。
第十九条项目法人依据建造项目的规划、技能杂乱程度等要素,依据有关规则程序挑选社会化的监理展开工程监理作业。监理单位应当依据有关规则和合同,对总承揽施工图勘测规划、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进展、环保、计量付出和缺点职责期工程修正等进行监理,对总承揽单位编制的勘测规划计划、收购与施工的组织实施计划、施工图规划文件、专项技能计划、项目实施进展计划、质量安全保证方法、计量付出、工程改变等进行审阅。
第二十条总承揽工程应当依照赞同的施工图规划组织施工。总承揽单位应当依据工程特色和合同约好,细化规划施工组织计划,拟定规划施工进展组织、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方针、环境保护方法、出资完结计划。
第二十一条总承揽单位应当加强规划与施工的和谐,树立工程办理与和谐准则,依据工程实践及时完善、优化规划,改善施工计划,合理分配规划和施工力气,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第二十二条工程永久运用的大宗材料、关键设备和首要构件可由项目法人依法投标收购,也可由总承揽单位按规则收购。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当清晰收购职责。由总承揽单位收购的,应当采纳会集收购的方法,收购计划应当经项目法人赞同,并承受项目法人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总承揽单位应当加强对分包工程的办理。挑选的分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资历条件,并经项目法人赞同,分包合同应当送项目法人。
第二十四条总承揽工程应当依照投标文件清晰的计量付出方法与程序进行计量付出。
当选用工程量清单方法进行办理时,总承揽单位应当依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赞同的施工图规划文件,依照各分项工程算计总价与合同总价共同的准则,调整工程量清单,经项目法人审定后作为付出依据;工程实施中,依照清单及合同条款约好进行计量付出;项目完结后,总承揽单位应当依据调整后终究的工程量清单编制竣工文件和工程决算。
第二十五条总承揽工程实施过程中需求规划改变的,较大改变或许严重改变应当依据有关规则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阅。一般改变应当在实施前奉告监理单位和项目法人,项目法人以为改变不合理的有权予以否定。任何规划改变不得下降开始规划批复的质量安全规范,不得下降工程质量、耐久性和安全度。
规划改变引起的工程费用改变,依照危险区分准则处理。其间,归于总承揽单位危险规划的规划改变(含完善规划),超出原报价部分由总承揽单位自付,低于原报价部分,按第二十四条规则付出。归于项目法人危险规划的规划改变,工程量清单与合同总价均调整,按规则报批后实行。
项目法人应当依据规划改变办理规则,拟定鼓舞总承揽单位优化规划、节约造价的办理准则。
第二十六条总承揽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则和合同要求,担任缺点职责期的工程修正等作业,保证公路技能情况契合规则要求。
第二十七条总承揽单位完结合同约好的悉数工程,契合质量安全规范,在缺点职责期内实行规则职责后,项目法人应当依照合同完结悉数付出。
第二十八条总承揽单位应当依照交、竣工检验的有关规则,编制和提交竣工图纸和相关文件材料。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方法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
文 号: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0号
发布日期:2015-6-26
收效日期:2015-8-1
《公路工程规划施工总承揽办理方法》已于2015年6月19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经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
部长杨传堂
2015年6月26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路工程规划与施工相交融,进步公路工程规划施工质量,推动现代工程办理,依据有关法令、行政法规,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独立桥梁、地道(以下简称公路工程)的规划施工总承揽,适用本方法。
本方法所称规划施工总承揽(以下简称总承揽),是指将公路工程的施工图勘测规划、工程施工等工程内容由总承揽单位共同实施的承发包方法。
第三条国家鼓舞具有条件的公路工程实施总承揽。
总承揽能够实施项目整体总承揽,也能够分路段实施总承揽,或许对交通机电、房建及美化工程等实施专业总承揽。
项目法人能够依据项目实践情况,确认选用总承揽的规划。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担任对公路工程总承揽的监督办理。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总承揽合同相关当事方实行法令、法规、规章和强制性规范等情况进行监察,对开始规划、施工图规划、规划改变等进行办理。依照有关规则对总承揽单位进行信誉点评。
第二章总承揽单位挑选及合同要求
第五条总承揽单位由项目法人依法经过投标方法确认。
项目法人担任组织公路工程总承揽投标。
公路工程总承揽投标应当在开始规划文件取得赞同并实行建造资金后进行。
第六条总承揽单位应当具有以下要求:
(一)一起具有与投标工程相适应的勘测规划和施工资质,或许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规划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二)具有与投标工程相适应的财政才能,满意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关于勘测规划、施工才能、成绩等方面的条件要求;
(三)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依据项目的特色和杂乱程度,合理确认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清晰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职责和权力;
(四)总承揽单位(包含总承揽联合体成员单位,下同)不得是总承揽项目的开始规划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隶属单位。
第七条总承揽投标文件的编制应当运用交通运输部共同拟定的规范投标文件。
在总承揽投标文件中,应当对投标内容、投标人的资历条件、报价组成、合同工期、分包的相关要求、勘测规划与施工技能要求、质量等级、缺点职责期工程修正要求、稳妥要求、费用付出方法等作出清晰规则。
第八条总承揽投标应当向投标人供给开始规划文件和相应的勘测材料,以及项目有关批复文件和前期咨询定见。
第九条总承揽投标文件应当结合工程地质条件和技能特色,依照投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开始规划的优化主张;
(二)项目实施与规划施工进展计划;
(三)拟分包专项工程;
(四)报价清单及阐明;
(五)按投标人要求供给的施工图规划技能计划;
(六)以联合体投标的,还应当提交联合体协议;
(七)以项目法人和总承揽单位的联合名义依法投保相关的工程稳妥的许诺。
第十条投标人应当合理确认投标文件的编制时刻,自投标文件开端出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刻止,不得少于60天。
投标人应当依据项目实践情况,提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供给施工图规划技能计划的具体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清晰中标人有权运用未中标人的技能计划的,一般应当一起清晰给予相应的费用补偿。
第十一条投标人应当依据工程地质条件、技能特色和施工难度确认评标方法。
评标专家抽取应当契合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包含勘测规划、施工等专家,总人数应当不少于9人。
第十二条项目法人应当与中标单位签定总承揽合同。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和总承揽单位应当在投标文件或许合同中约好总承揽危险的合理分管。危险分管能够参照以下要素约好:
项目法人承当的危险一般包含:
(一)项目法人提出的工期调整、严重或许较大规划改变、建造规范或许工程规划的调整;
(二)因国家税收等方针调整引起的税费改变;
(三)钢材、水泥、沥青、燃油等首要工程材料价格与投标时基价比较,动摇起伏超越合同约好起伏的部分;
(四)施工图勘测规划时发现的在开始规划阶段难以预见的滑坡、泥石流、突泥、涌水、岩洞、采空区、有毒气体等严重地质改变,其丢失与处治费用能够约好由项目法人承当,或许约好项目法人和总承揽单位的分管份额。工程实施中呈现严重地质改变的,其丢失与处治费用除稳妥公司赔付外,能够约好由总承揽单位承当,或许约好项目法人与总承揽单位的分管份额。因总承揽单位施工组织、方法不妥形成的上述问题,其丢失与处治费用由总承揽单位承当;
(五)其他不可抗力所形成的工程费用的添加。
除项目法人承当的危险外,其他危险能够约好由总承揽单位承当。
第十四条总承揽费用或许投标报价应当包含相应工程的施工图勘测规划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缺点职责期维修费、稳妥费等。总承揽选用总价合同,除应当由项目法人承当的危险费用外,总承揽合同总价一般不予调整。
项目法人应当在开始规划赞同概算规划内确认最高投标限价。
第三章总承揽办理
第十五条项目法人应当依据合同加强总承揽办理,催促总承揽单位实行合同职责,加强工程勘测规划办理和地质勘测检验,严厉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展、出资和环保等环节进行把关。
项目法人对总承揽单位在合同实行中存在过错或误差行为,或许形成严重丢失或许严重影响合同方针完结的,应当对总承揽单位法人代表进行约谈,必要时能够依据合同约好,停止总承揽合同。
第十六条选用总承揽的项目,开始规划应当加大规划深度,加强地质勘测,清晰严重技能计划,严厉核定工程量和概算。
开始规划单位担任总承揽项目开始规划阶段的勘测规划,依照项目法人要求对施工图规划或许规划改变进行咨询核对。
第十七条总承揽单位应当依照合同规则和工程施工需求,分阶段提交详勘材料和施工图规划文件,并依照检查定见进行修正完善。施工图规划应当契合经批阅的开始规划文件要求,满意工程质量、耐久和安全的强制性规范和相关规则,经项目法人赞同后,依照相关规则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阅。施工图规划经赞同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总承揽单位依据总承揽合同,对施工图规划及工程质量、安全、进展负总责。担任施工图勘测规划、工程施工和缺点职责期工程修正作业,合作项目法人完结征地拆迁、当地和谐、项目审计及交竣工检验等作业。
第十九条项目法人依据建造项目的规划、技能杂乱程度等要素,依据有关规则程序挑选社会化的监理展开工程监理作业。监理单位应当依据有关规则和合同,对总承揽施工图勘测规划、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进展、环保、计量付出和缺点职责期工程修正等进行监理,对总承揽单位编制的勘测规划计划、收购与施工的组织实施计划、施工图规划文件、专项技能计划、项目实施进展计划、质量安全保证方法、计量付出、工程改变等进行审阅。
第二十条总承揽工程应当依照赞同的施工图规划组织施工。总承揽单位应当依据工程特色和合同约好,细化规划施工组织计划,拟定规划施工进展组织、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方针、环境保护方法、出资完结计划。
第二十一条总承揽单位应当加强规划与施工的和谐,树立工程办理与和谐准则,依据工程实践及时完善、优化规划,改善施工计划,合理分配规划和施工力气,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第二十二条工程永久运用的大宗材料、关键设备和首要构件可由项目法人依法投标收购,也可由总承揽单位按规则收购。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当清晰收购职责。由总承揽单位收购的,应当采纳会集收购的方法,收购计划应当经项目法人赞同,并承受项目法人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总承揽单位应当加强对分包工程的办理。挑选的分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资历条件,并经项目法人赞同,分包合同应当送项目法人。
第二十四条总承揽工程应当依照投标文件清晰的计量付出方法与程序进行计量付出。
当选用工程量清单方法进行办理时,总承揽单位应当依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赞同的施工图规划文件,依照各分项工程算计总价与合同总价共同的准则,调整工程量清单,经项目法人审定后作为付出依据;工程实施中,依照清单及合同条款约好进行计量付出;项目完结后,总承揽单位应当依据调整后终究的工程量清单编制竣工文件和工程决算。
第二十五条总承揽工程实施过程中需求规划改变的,较大改变或许严重改变应当依据有关规则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阅。一般改变应当在实施前奉告监理单位和项目法人,项目法人以为改变不合理的有权予以否定。任何规划改变不得下降开始规划批复的质量安全规范,不得下降工程质量、耐久性和安全度。
规划改变引起的工程费用改变,依照危险区分准则处理。其间,归于总承揽单位危险规划的规划改变(含完善规划),超出原报价部分由总承揽单位自付,低于原报价部分,按第二十四条规则付出。归于项目法人危险规划的规划改变,工程量清单与合同总价均调整,按规则报批后实行。
项目法人应当依据规划改变办理规则,拟定鼓舞总承揽单位优化规划、节约造价的办理准则。
第二十六条总承揽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则和合同要求,担任缺点职责期的工程修正等作业,保证公路技能情况契合规则要求。
第二十七条总承揽单位完结合同约好的悉数工程,契合质量安全规范,在缺点职责期内实行规则职责后,项目法人应当依照合同完结悉数付出。
第二十八条总承揽单位应当依照交、竣工检验的有关规则,编制和提交竣工图纸和相关文件材料。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方法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