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养老保险新政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5 12:06关于乡镇企业员工根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告诉
依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员工根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议》(国发[2005]3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员工根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法>的告诉》(渝府发[2000]48号)、原重庆市劳作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用人单位不按规则进行社会保险挂号不照实申报参保人员和缴费薪酬的处理意见》(渝劳社办发[2005]158号)、《关于个人参与乡镇企业员工根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告诉》(渝劳社办发[2005]159号)和《关于参与乡镇企业员工根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告诉》(渝劳社办发[2006]248号)等规则,结合我市实践,经市政府赞同,现就乡镇企业员工根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处理意见告诉如下,请遵照履行。
一、补缴根本养老保险费
(一)适用目标
用人单位员工或个人参保人员(以下总称参保人员)补缴根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参保人员提出请求,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审阅契合补缴条件的,可处理补缴费手续。
(二)补缴规范
1、对请求补缴根本养老保险费时刻在5年内(含)的(从自己请求处理补缴手续的上一年起核算,下同),依照渝劳社办发[2006]248号文件规则核算应补缴的根本养老保险费本金、个人账户利息和统筹基金利息。
2、对请求补缴根本养老保险费时刻超越5年的(补缴时刻最早不得早于1993年3月),超越部分应补缴的费用按参保人员申办补缴手续上年度全市乡镇经济单位员工平均薪酬X自己各年度缴费指数之和X缴费份额(20%)核算(详见附件),不再加收个人账户利息、统筹基金利息及滞纳金等。
本项所“各年度缴费指数”,指用人单位员工相应年度缴费基数与对应上年度全市员工平均薪酬(乡镇经济单位员工平均薪酬,以下总称社平薪酬)的比值;个人参保人员(如:灵敏工作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等)为自己申报的各年度缴费基数对应上年度社平薪酬的比值。详细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担任核算。
(三)资金来源
1、用人单位及员工应补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员工自己一起承当。其间,员工按自己各年度缴费基数乘以对应年度我市企业员工一起期的个人缴费份额进行补缴,其余部分由用人单位承当。
2、个体工商户雇工应补缴的费用,由个体工商户和雇工自己一起承当。其间按自己各年度缴费基数乘以对应年度我市企业员工一起期的个人缴费份额进行补缴,其余部分由个体工商户承当。
3、其他参保人员应补缴的费用由自己承当。
(四)个人账户计入
参保人员完清以上应补缴的费用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按规则为其记入个人账户本金和利息。详细为:按参保人员各年度缴费基数别离乘以我市历年规则的记账份额记入个人账户本金,一起按规则的记账利率记息。
(五)其他
对因用人单位少报、瞒报、漏报员工缴费基数等,要求依照渝劳社办发[2005]158号规则处理缴费基数保护的,其应补缴的规范,依照本告诉前述规则履行。
二、参保人员跨统筹区转入
为实在保护参保人员的根本养老保险权益,在国家出台一致的搬运接续方法前,各区县(自治县)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暂不受理参保人员根本养老保险联系及个人账户资金跨统筹区转入事务。对契合我市乡镇企业员工根本养老保险或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由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为其处理新参保缴费手续,树立养老保险暂时账户,其封存在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的养老保险联系及个人账户,待国家出台一致方法后,按规则处理。
三、 本市曩昔有关规则与本告诉规则不一致的,以本告诉为准。(2013年2月5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