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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7 08:56
我国关于商标的维护是十分注重的,关于企业来说,商标存在着巨大的商业价值,所以注重商标所带来的价值。关于有的商标也给予特别的维护。以下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您介绍的有关“我国商标法对著名商标的特别维护”的相关法令知识。欢迎我们阅览。
我国商标法对著名商标的特别维护
一、未注册著名商标的法令维护
现在,在我国对著名商标维护的底子依据是《商标法》。具体内容便是该法第13条第1款的规则。依据该规则,假如某一著名商标没在我国注册,其权力于相同或相似产品。这样规则根本契合《巴黎条约》及《TRIPS协议》的要求,一起也契合我国商标维护的实际情况。这一规则在必定规模内吸收了商标权运用获得准则的合理部分,赋予未注册著名商标人以商标权,有利于在商标法范畴表现公平的根本准则。
具体内容是商标法第13条第1款的规则。依据该规则,假如某一著名商标没在我国注册,不得在与其相同或相似的产品上运用该商标,这一规则在必定规模吸收了商标权运用获得准则的合理成份,赋予未注册著名商标权人以商标权,有利于在商标法范畴完成实质上的公平,也适应了商标世界维护的潮流。依据商标和商标法施行法令及最高法院的司法解说,未在我国注册的著名商标所有人享有下权力:
(1)如别人违背商标法第13条第1款的规则,在商标注册过程中,未注册驰商标所有人能够恳求商标局驳回别人的注册恳求。
(2)如别人违背商标法第13条第1款的规则,在商标评定过程中,未注册著名商标所有人能够恳求商标评定委员会吊销别人已注册的商标,其权力行使期限为自别人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对别人歹意注册的,著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时刻约束。
(3)别人违背商标法第13条第1款规则的,未注册著名商标所有人有权恳求民法院判令行为人承当中止危害的民事责任。
(4)别人运用与未汪册著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用于相同或相似产品上,易导致混滑的,未注册著名商标所有人能够恳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阻止运用。
(5)以为别人将其未注册著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挂号,或许诈骗大众或许对大众形成误解的,未注册著名商标有人能够向企业名称挂号主管机关恳求吊销该企业名称挂号。由此可见,在未注册著名商标与一般注册商标发生冲突时,法令优先维护未注册商标。
二、注册著名商标的跨类维护
我国商标法的维护理论基础为狭义的混杂理论,阻止“混满腔的或许”是商标维护的核心问题,但是跟着社会的开展和商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著名商标所包含的巨大商业价值日益为人们所注目,扩展对著名商标的维护势在必行,许多国家都将著名商标的维护扩展到不同的类别,如法国、日本、英国、美国等均采用此法。
《与交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在吸收《巴黎条约》的规则的一起,在著名商标维护方面更前进的便是把维护规模扩展到阻止在不相似的产品或服务上运用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我国第2次修订商标法时也采用了此种做法,在商标法第13条第2款中规则:“就不相同或不相近似产品恳求商标是仿制、摹仿或许翻译别人己经在我国注册的著名商标,误导大众,致使该著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或许遭到危害的不予注册并阻止运用”。最高法院的《若干解说》也清晰将违背《商标法》第13条第2款的行为归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您介绍的有关“我国商标法对著名商标的特别维护”的相关法令知识,期望对您有所协助。我国商标法关于著名商标给予未注册商标和跨类的特别维护,有助于关于著名商标进行更好的维护,维护当事人的更多利益。一起听讼网也为您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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