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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避让来车 交通事故将负全责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30 22:01

让吴先生不解的是,为什么一起进入路口,却需求由他负职责呢?
交警一分局事端大队的田俊伟警官介绍:在相似高朋东路与科园二路这样路幅宽度对等支、干路不分的路口,机动车进入时,应减速慢行留意躲避,依照我国右侧通行的准则,进入路口车辆,必定要让右侧无来车的车辆先行,最大极限的维护驾驭员和搭车人的安全。吴先生驾驭的车辆在进入路口后未躲避右侧无来车的刘先生驾驭的车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事端处理的相关规定,吴先生在此次事端中负悉数职责。
民警提示
机动车行为无信号灯操控路口的通行准则。
1、让已在路口内的车辆先行;
2、对向转弯时,左转车应让右转车先行;
3、遇人行横道时,应躲避经过的行人和非机动车;
4、让右侧无来车的车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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