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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及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0 05:15

赋闲稳妥金规范将提至1080元/月
从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得悉,江门市赋闲稳妥金发放规范将由本来的904元/月调整为1080元/月,方案从本年5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规范发放赋闲稳妥金。市人社局提示各级社保经办组织,应及时做好赋闲稳妥信息系统调整、资金运用方案组织作业,保证赋闲金准时足额发放。
江门赋闲稳妥金收取规范
依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范的告诉》从2015年5月1日起, 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范将调整为1350元/月。因而,我市赋闲稳妥金发放规范将相应由原904元/月调整为1080元/月,从2015年5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规范发放赋闲稳妥金。
江门赋闲稳妥金收取条件:
赋闲人员一起契合下列条件的,能够收取赋闲稳妥金,并依照规则享用其他赋闲稳妥待遇:
(1)赋闲前用人单位和自己现已交纳赋闲稳妥费累计满一年,或许不满一年但自己有赋闲稳妥金收取期限的;
(2)非因自己志愿中止工作的;
(3)现已处理赋闲挂号,并有求职要求的。
江门赋闲稳妥金收取资料:
(1)《赋闲稳妥待遇申请表》;
(2)自己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赋闲挂号证》;
(4)赋闲挂号及求职证明;
(5)自己社会保障卡原件;
(6)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7)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收取的,应供给户籍证明资料;
(8)属地社会稳妥经办组织要求供给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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