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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清算人有哪些权利和职责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2 05:08

合伙企业破产清算时,清算人享有哪些权力,应该承当哪些职责。清算人履行清算业务,不得牟取非法收入,不得藏匿、搬运合伙企业产业,严格履行合伙清算期间的合伙业务。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履行下列业务:
(一)整理合伙企业产业,别离编制财物负债表和产业清单;(整理财物)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断业务;(处理业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清缴税款)
(四)整理债款、债款;(整理债款)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款后的剩下产业;(处理产业)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许裁定活动。(参加诉讼)
清算人履行清算业务,牟取非法收入或许侵吞合伙企业产业的,应当将该收入和侵吞的产业交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许其他合伙人形成丢失的,依法承当补偿职责。
清算人藏匿、搬运合伙企业产业,对财物负债表或许产业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许在未清偿债款前分配产业,危害债款人利益的,依法承当补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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