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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工伤断臂申请劳动仲裁获赔八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3 23:53

五年前,四川17岁乡村少年阳绍光在无极县工厂内打工时,整个左胳膊被机器卷了下来,经无极县劳作裁定委员会裁定,赔了8280元。近来,阳绍光延聘的律师对此质疑。昨日,无极县劳作裁定委员会担任该案的裁定员表明,将从头判决。
本报记者 孟醒石 实习生 尤敏
五年维权路 17岁少年工伤致残
四川省仪陇县复兴镇陈腔滥调井村乡民阳绍光是家中的独子,他想经过打工来改进家庭的贫穷日子。
2004年4月,尚未满18岁的阳绍光经人介绍,到无极县的河北泰龙皮业有限公司工厂(以下简称:泰龙皮业)打工。2004年4月19日正午,阳绍光进厂的第十天,一不留神,他整个左胳膊被皮革车间里的机器卷了下来。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阳绍光看到自己的左臂还连在身上。但当他第二天醒来时,一摸左臂空空的。阳绍光哭了。
阳绍光的父亲是四川山区农人,不识字,来到河北后,看到独子成了残疾,除了悲恸欲绝,不知道该怎样办。他在无极县只待了两三天就回来四川,从老家请来了律师。
2004年5月9日,阳绍光的律师袁翌到无极县劳作和社会保障局递送工伤确定请求书,而该局工作人员说,必须有劳作合同,或是厂方开具的证明承认劳作联系才干请求工伤。随后,他们又找到厂方,厂方却不给开任何证明。袁律师在无极等了几天,四川署理的一个案件要开庭,他就先回去了。
裁定调停在深夜签字
2004年5月21日20时许,泰龙皮业的马厂长等人忽然找到阳绍光和他父亲,请他们一同去劳作局。
“在劳作局的一间办公室,我看到里边只要一个劳作裁定员。其时我还在疑惑,他怎样这么晚还上班呢?在三个多小时的调停过程中,裁定员说的话并不多,主要是厂方的人在跟咱们谈,他们说只能给1万多元,我爸爸问,孩子今后几十年怎样办,能不能一次算清?他们不同意。”阳绍光回忆说,“我父亲不识字,我又未满18岁,其时伤还未康复,脑子都是蒙的。所以,23时许,咱们就签字了。”
在无极县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出具的(无劳仲)裁字第006号裁定调停书上,记者看到两边签字达到的协议——被诉人一次性付出申述人阳绍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280元;被诉人付出悉数医疗费用(已付出)并一次性付出车船、旅途补助3260元;除上述两项外,申述、被诉两边自2004年5月21日起关于申述人阳绍光伤残补偿之争议将互不担担任任与责任。裁定费由被诉人付出。
泰龙皮业当场交给了阳绍光1.3万元。次日,厂方将阳绍光父子送上了回四川老家的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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