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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漏水楼下淹了,承租方要承担责任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8 07:39

租房子经常会因为房子呈现一些问题而和房东闹胶葛,那要是租房漏水楼下淹了,承租方要承当职责吗?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根据《合同法》第218条承租人依照约好的办法或许租借物的性质运用租借物,致使租借物遭到丢掉的,不承当危害补偿职责。你们是合理运用,漏水的原因是水管求阀本身要素形成的,不必你们补偿,别怕他。
网友咨询:
2014年,我租借张先生二楼的房子从事个体经营。一天早晨,我到租借的房子时发现,满屋都是水,原来是主水管老化决裂导致漏水。
随后,楼下的街坊找上来,奉告水渗到了楼下,致使街坊新装修的天花板垮塌,地板损坏,要求我补偿。请问:我是否应当承当补偿职责?
律师回复:
本案要分三种状况来确认你是否需求承当补偿职责。
第一种状况,假如你与房东之间没有约好水管的修理是由你承当,并且你也没有差错,确因水管老化致使楼下丢掉,那么你就不需求承当补偿职责,由房东来承当补偿职责。《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则:“出租人应当依照约好将租借物交给承租人,并在租借期间坚持租借物契合约好的用处。”第二百二十条规则:“出租人应当实行租借物的修理职责,但当事人还有约好的在外。”
第二种状况,你有差错就要承当补偿职责。所谓差错,就本案是指你知道或许应当知道水管现已老化有决裂的风险,却没有采纳办法避免危害发作的状况。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则:“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借物,因保管不善形成租借物毁损、丢掉的,应当承当危害补偿职责。”《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则:“公民、法人因为差错损害国家、团体产业,损害别人产业、人身的,应当承当民事职责。”
第三种状况,你与房东之间清晰约好了水管的修理由你承当,你是需求承当补偿职责的。根据《合同法》第八条规则:“依法建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令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照约好实行自己的职责,不得私行改变或许解除合同。依法建立的合同,受法令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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