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的变更需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6 00:49
若出资性房地产开端选用本钱形式进行后续计量,在满意选用公允价值计量形式的两个条件条件下能够转为选用公允价值形式进行后续计量。但若开端选用的是公允价值形式进行后续计量,则不能够再转为本钱形式进行计量,即本钱形式能够转为公允价值形式,但公允价值形式不得转为本钱形式,由于有些企业会使用计量形式的转化到达调理赢利的意图,转化形式上的约束,实际上便是原则对企业盈利办理的一种约束。
企业对出资性房地产的计量形式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改变。企业对其所有出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形式的选择要一致。
在满意规则的条件条件下,将本钱形式转为公允价值形式的,应当作为管帐方针改变处理,要进行追溯调整,将计量形式改变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盈利公积、赢利分配--未分配赢利),终究的结果是追溯调整到改变当日的公允价值。
企业改变出资性房地产计量形式时,应当依照计量形式改变日出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借记“出资性房地产(本钱)”科目,依照已计提的折旧或摊销,借记“出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原已计提减值预备的,借记“出资性房地产减值预备”科目,依照账面余额,贷记“出资性房地产”科目,依照公允价值和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赢利分配——未分配赢利”、“盈利公积”等科目。
企业对出资性房地产的计量形式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改变。企业对其所有出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形式的选择要一致。
在满意规则的条件条件下,将本钱形式转为公允价值形式的,应当作为管帐方针改变处理,要进行追溯调整,将计量形式改变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盈利公积、赢利分配--未分配赢利),终究的结果是追溯调整到改变当日的公允价值。
企业改变出资性房地产计量形式时,应当依照计量形式改变日出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借记“出资性房地产(本钱)”科目,依照已计提的折旧或摊销,借记“出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原已计提减值预备的,借记“出资性房地产减值预备”科目,依照账面余额,贷记“出资性房地产”科目,依照公允价值和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赢利分配——未分配赢利”、“盈利公积”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