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情况下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1 23:10
在一些案子中,确保人能够革除确保职责,这是我国法令上清晰做出了相关的规则。可是很多人对这个规则却不是很了解,不知道哪些状况下确保人能够革除确保职责?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什么是革除确保职责
革除确保职责是指对现已有用存在的确保职责根据法令的规则或当事人的约好加以除掉、确保人不再承当确保职责的景象。无效的确保合同不该成为确保职责革除的事由,无效的确保合同自始无效,不可能发作确保职责,因此也就不存在革除的问题。别的,在《担保法》及《担保法司法解释》中,“不再承当确保职责”的表述应理解为:确保人本应承当确保职责。但由于呈现了法定事由或当事人约好事由而不再承当确保职责,因此,据以发作“不再承当确保职责”的事由也应归于确保职责的革除事由。
(一)确保期间,债务人答应债款人转让债款而未获得确保人书面赞同的;
(二)债务人与债款人协议改变主合同而未获得书面赞同的,确保人不再承当确保职责。确保合同还有约好的,依照约好;
(三)在一般确保合同约好的确保期间或许法令规则的确保期间,债务人未对债款人提起诉讼或许请求裁定,即债务人未经过提起诉讼或请求裁定的方法要求债款人实行债款的,确保人革除确保职责。并且,一般确保的确保人在主合同胶葛未经审判或许裁定,并就债款人产业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实行债款前,对债务人能够回绝承当确保职责;
(四)在连带职责确保中,债务人在确保合同约好的或许法令规则的确保期间内未要求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的,确保人革除确保职责;
(五)同一债务既有人的确保又有物的确保以外的债务承当确保职责。债务人抛弃物的担保的,确保人在债务人抛弃权力的范围内革除确保职责;
(六)主合同当事人两边即债务人与债款人勾结,骗得确保人供给确保的,以及主合同债务人采纳诈骗、钳制等手法,使确保人在违反实在意思的状况下供给确保的,所订的确保合同无效,确保人不承当民事职责。
如果您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什么是革除确保职责
革除确保职责是指对现已有用存在的确保职责根据法令的规则或当事人的约好加以除掉、确保人不再承当确保职责的景象。无效的确保合同不该成为确保职责革除的事由,无效的确保合同自始无效,不可能发作确保职责,因此也就不存在革除的问题。别的,在《担保法》及《担保法司法解释》中,“不再承当确保职责”的表述应理解为:确保人本应承当确保职责。但由于呈现了法定事由或当事人约好事由而不再承当确保职责,因此,据以发作“不再承当确保职责”的事由也应归于确保职责的革除事由。
(一)确保期间,债务人答应债款人转让债款而未获得确保人书面赞同的;
(二)债务人与债款人协议改变主合同而未获得书面赞同的,确保人不再承当确保职责。确保合同还有约好的,依照约好;
(三)在一般确保合同约好的确保期间或许法令规则的确保期间,债务人未对债款人提起诉讼或许请求裁定,即债务人未经过提起诉讼或请求裁定的方法要求债款人实行债款的,确保人革除确保职责。并且,一般确保的确保人在主合同胶葛未经审判或许裁定,并就债款人产业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实行债款前,对债务人能够回绝承当确保职责;
(四)在连带职责确保中,债务人在确保合同约好的或许法令规则的确保期间内未要求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的,确保人革除确保职责;
(五)同一债务既有人的确保又有物的确保以外的债务承当确保职责。债务人抛弃物的担保的,确保人在债务人抛弃权力的范围内革除确保职责;
(六)主合同当事人两边即债务人与债款人勾结,骗得确保人供给确保的,以及主合同债务人采纳诈骗、钳制等手法,使确保人在违反实在意思的状况下供给确保的,所订的确保合同无效,确保人不承当民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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