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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工伤和感冒医疗费用是一起报还是分开报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2 20:04

为了保证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端损伤和患工作病后取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工作恢复的权力,涣散工伤危险,促进工伤防备,根据《劳动法》,拟定本办法。
吴君,男,40岁,塑料制品厂工人,2003年12月9日在出产撕裂膜操作过程中,右手被卷进压辊中,右手腕部及手指被轧伤。吴君在医治工伤期间,又患病毒性伤风,发生了两笔医疗费用。在报销医疗费用时,单位对吴君医治右手的医疗费用到工伤保险机构全额报销,而对其患伤风医治的费用根据医疗保险规则给予了部分报销。
问:塑料制品厂这种做法对吗?
答:塑料制品厂的做法是正确的。其理由为:一是工伤保险制度是为保证员工在出产工作中因工挂彩取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等待遇而建立的。员工工伤医疗待遇仅是指医治工伤规模内的伤病,本案吴君因工受伤仅是右手部,医治手部能够享用工伤医治待遇,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二是员工患疾病对错工伤,应当依照因病或非因工挂彩的方针规则处理。本案吴君患伤风与因工挂彩没有关系,不该列入工伤规模,也不该享用工伤医疗待遇,而应按医疗保险的有关方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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