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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查封买卖合同无效定金罚则适用于过错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4 01:58

案子简述: 房子被法院查封期间签定房子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定金罚则仅适用于片面有过错方。(合同无效、定金)
宋某诉汤某双倍返还定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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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2009年2月4日,宋某和汤某(对方)签定合同,约好宋某购买对方的坐落徐汇区上中路某处的房子,房子总价59.8万元。宋某先付出定金2万元。
合同签定后,宋某付出给对方2万元定金,后在中介公司查询对方的房子产权情况时,才发现房子早已经于2009年1月12日就被徐汇法院查封,估计查封的时效日期是2011年因为对方没有告诉、宋某房子早已经被法院查封的现实,宋某购买对方的房子无法完成,宋某要求返还原告2万元定金,并补偿1万元,被告不同意。
该案子标的十分小。案子现实部分其实也是十分简略的。
可是法律关系却不是十分简略。挑选吊销合同、免除合同、无效合同中的哪一个建议权力就存在问题。假如是以吊销合同,则需要对方存在诈骗,可是对方其实是不知道房子被查封了,法院没有及时告诉。假如挑选免除合同,则存在发送信件告诉免除的问题,并且宋某还不知道对方的寓居地址,送达不到也是一个问题,还有便是,对方会当即供给反担保免除合同。假如挑选无效,则因为合同无效,则无法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通过细心的衡量和讨论后申述到法院。对方其实是一个八十多岁的上海老太太,法院安排进行了调停,宋某在充沛咨询了律师定见的基础上,一起考虑到对方是一个老年人,而自己是一个年轻人,所以做出了恰当的退让,由对方付出3万元调停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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