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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推荐:海南省城镇个人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1 06:13

  关于海南省乡镇个人养老保险参保攻略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根据《海南经济特区乡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法令和《海南经济特区乡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法令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法令、《细则)有关规则,拟定本方法。
  一、个人参与养老保险的规模
  本省规模内的下列人员可按照本方法参与根本养老保险:
  (一)在依法挂号的乡镇个别工商户及其他乡镇个别经济组织中工作的人员;
  (二)参与乡镇根本养老保险后,与原用人单位免除劳作联系、尚未在乡镇用人单位中再工作的人员;
  (三)在确无才能准时足额交纳养老保险费的乡镇用人单位中工作或保存劳作人事联系的人员;
  (四)从未参与养老保险、未在乡镇用人单位中工作、但有合法劳作收入的本省乡镇户籍人员。
  二、个人交纳养老保险费方法
  (一)本方法榜首条榜首、四项规则规模的人员,根据《细则第十二条,按下列层次挑选确认养老保险缴费份额:
  1.按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相同费率交纳;
  2.按自己薪酬收入的18%交纳;
  3.按自己薪酬收入的11%交纳。
  榜首项规则规模的人员,雇主应缴部分可由雇员垫支,雇员有权要求雇主补偿
  (二)本方法榜首条第二、三项规则规模的人员,按照《法令及《细则规则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相同费率交纳;其间第三项规则规模的人员,单位应缴部分可由个人垫支,个人有权要求单位补偿。
  (三)以个人身份交纳养老保险费的份额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四)缴费基数由个人在《法令或《细则规则的缴费薪酬收入上下限之间申报,一年必定。
  (五)养老保险费可每季、每半年或每年交纳一次;可选用现金、转帐方法交纳。个人交纳的养老保险费由当地税务机关征收。
  三、养老保险待遇
  (一)以个人身份参保、曾经从未参与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时别离不同状况,按下列方法付出养老保险待遇:
  1.按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相同费率缴费的,按月计发根本养老金,付出丧葬费和一次性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2.按自己薪酬收入的18%缴费的,按月计发根本养老金;
  3.按自己薪酬收入的11%缴费的,按月计发个人帐户养老金。
  上列各类人员退休时未到达最低缴费年限的,一次性付出个人悉数缴费的本息,停止养老保险联系。
  (二)以个人身份参保、曾经现已参与养老保险的人员,按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相同费率缴费的,退休时,按月计发根本养老金,付出丧葬费和一次性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退休时未到达最低缴费年限的,按《法令规则规范一次性计发养老金,并一次性付出个人悉数缴费的本息,停止养老保险联系。
  (三)以个人身份参保、曾经现已参与养老保险的人员,按18%份额缴费的,退休时别离不同状况,按下列方法付出养老保险待遇:
  1.曾经的缴费年限已到达《法令规则最低缴费年限的,按月计发根本养老金,付出丧葬费,但不付出一次性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2.曾经的缴费年限和尔后的缴费年限,累计到达最低缴费年限的,按月计发根本养老金;
  3.曾经的缴费年限和尔后的缴费年限,累计未到达最低缴费年限的,按《法令规则规范一次性计发养老金,并一次性付出个人悉数缴费的本息,停止养老保险联系。
  (四)以个人身份参保、曾经现已参与养老保险的人员,按11%份额缴费的,退休时别离不同状况,按下列方法付出养老保险待遇,其间计发根底养老金的基数,选用按11%费率缴费的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
  1.曾经的缴费年限已到达最低缴费年限的,按月计发根本养老金,付出丧葬费;
  2.曾经的缴费年限和尔后的缴费年限,累计到达最低缴费年限的,按月计发根本养老金;
  3.按11%费率缴费的人员,曾经的缴费年限和尔后缴费年限,累计未到达最低缴费年限的,按《法令规则规范一次性计发养老金,并一次性付出个人悉数缴费的本息,停止养老保险联系。
  (五)按18%或11%费率交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按规则改按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相同费率缴费的,退休时,按下列方法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1.缴费年限累计到达最低缴费年限的,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对其按18%或11%份额交纳的养老保险费进行分帐处理,先扣除应记入社会共济帐户的金额,余额记入其个人帐户,然后按月计发根本养老金,付出丧葬费和一次性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2.缴费年限累计达不到最低缴费年限的,个人悉数缴费的本息交还自己,并按《法令规则计发一次性养老金。
  (六)以个人身份交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逝世、迁离本省或到境外久居的,个人悉数缴费的本息余额予以交还或承继。本方法榜首条榜首项、第三项规则规模的人员,个人垫缴部分的本息不予交还或承继。
  四、原养老保险权益的处理
  以个人身份交纳养老保险费曾经,现已按国家和本省规则参与养老保险的人员,原有缴费薪酬和缴费年限(含按《法令及《细则规则视同为缴费年限的原工龄),持续供认,退休时用以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五、养老保险待遇的请求与给付
  按本方法交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到达国家规则企业员工退休年龄时,由自己直接向社会保险经办组织请求享用养老保险待遇。
  请求时,应当供给自己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件等材料。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工龄的人员,应当供给自己人事档案。
  社会保险经办组织经过银行、邮局或其他社会组织,直接向退休人员付出养老保险待遇。
  六、本方法未尽事宜,按照《法令及《细则有关规则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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