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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普通清算操作实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3 02:47

1、股东会的清算抉择应当经持有有限责任公司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经过;
(1)公司董事会需求制造赞同公司建立清算组并清算闭幕公司的计划,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构成股东会抉择文件。
1、前述股东会抉择之日起十五日内建立清算组;
(1)建立清算组需求制造清算组建立文件、清算组各成员的根本资料、有中介机构人员参加的还应提交授权托付书。另,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a、整理公司产业,别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产业清单;
c、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断的事务;
e、整理债款、债款;
g、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清算组应当自建立之日起十日内告诉债款人,并于六十日内涵报纸上布告。债款人应当自接到告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告诉书的自布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款;
(1)如托付律师制造债款人告诉和处理报刊布告,需求清算组负责人的授权托付书;
(2)在债款申报期间,清算组应当在相应债款人供给债款证明文件之原件等文件的情况下进行债款申报挂号;
(四)核资、编制资产负债表、产业清单、拟定清算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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