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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内容变更是否为新要约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3 05:42
在我国合同法中,有要约的相关规则,要约的使用也十分的广泛,在日常日子中随时能够见到,那么要约内容改动是否为新要约,关于要约内容改动是的法律规则有哪些呢?下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关于要约内容改动是的法律知识,供我们学习参阅。
要约内容改动是否为新要约
在世界贸易一般有两中交易方法,一种是两边直接商洽签定正式书面合同成交;一种是两边经过函电、传真达到协议。
关于后者,两边一般签定出售确认书,作为合同建立的根据。本案触及的正是函电成交的方法。从法理上剖析,假如两边均以签字的确认书与已达到的合同条款共同,则该确认书应视为合同建立的正式根据。我国《合同法》第33条规则:当事人选用函件、数据电文等方法缔结合同的,能够在合同建立之前要求签定确认书。签定确认书时合同建立。
假如两边均签字的确认书与原合同不共同,则该确认书视为对原合同的修正,留意:此刻重要的是两边现已对该确认书签字认可。假如合同现已充沛要约许诺的条件导致合同建立,则确认书的签定现已不是十分重要,只要在合同没有建立时,确认书的签定才干成为合同建立的标志。因而就本案而言,两边现已就合同条款经过函电达到共同,合同现已建立。
此刻确认书的签定仅仅为了固定和清晰合同条款,这与影响合同建立的要式合同的确认书不同,此刻该确认书只能由于买方改动付出方法条款而认为是新的要约,该确认书即新的要约由于卖方的贰言而无效,该确认书没有构成改动本来函电条款的效能,两边仍应以来往的函电条款为准。因而该案,买方违约。
归纳上面的介绍,当事人选用函件、数据电文等方法缔结合同的,能够在合同建立之前要求签定确认书。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要约内容改动是的法律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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