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未清算股东发起人谁先承担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3 01:33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则,公司呈现歇业、破产等的景象时,公司需求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的意图是对债款进行归还,公司假如不依法进行清算的,要承当相应的职责,那么未清算股东发起人谁先承当职责?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未清算股东和发起人由谁承当职责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则,公司以其财物承当有限的民事债款,假如公司未依法进行清算就闭幕的,由股东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产业,享有法人产业权。公司以其悉数产业对公司的债款承当职责。
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当职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当职责。
第二百零五条 公司在清算期间展开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挂号机关予以正告,没收违法所得。
第二百零六条 清算组不按照本法规则向公司挂号机关报送清算陈述,或许报送清算陈述隐秘重要现实或许有严重遗失的,由公司挂号机关责令改正。
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获取非法收入或许侵吞公司产业的,由公司挂号机关责令交还公司产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未清算股东和发起人由谁承当职责”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则,公司以其财物承当有限的民事债款,假如公司未依法进行清算就闭幕的,由股东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的职责。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