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预售商品房和二手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1 20:33买房不同买菜,房地产买卖因为专业性强,触及法律问题多,许多购房人在购房时往往无从下手。为此,结合近年来比较简单产生纠纷的问题,记者收拾出了购买预售商品房和二手房的一些留心事项,期望广阔购房者在购房前要擦亮眼睛,稳重买房,以削减买卖危险。
检查“五证”要细心 购买小产权房危险大
购房人购买预售商品房的,应检查该项目是否具有如下五个证件:“国有土地运用证”“建造工程规划答应证”“建筑工程施工答应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商品房预售答应证”,而其间“商品房预售答应证”最为重要。
在检查“商品房预售答应证”时,购房者应要点留心下列三种状况:首要,承认欲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归于核准预售的规模以内,一般商品房项目会按楼栋申报预售答应,即一个项目会存在多个预售答应证,购房人应核对所购买房子是否归于已获得预售答应证的规模,防止破绽百出;其次,应看清预售房子的性质,如预售房子归于经济适用住宅、限价普通商品住宅、拆迁安顿住宅的,购房人应获得相应的资历方能购买;第三,承认售房人是否与“商品房预售答应证”上的预售人一起,假如不一起,则需求检查相关的售房委托书。
假如购房人对“商品房预售答应证”存在疑问的,可登录南宁市住宅确保和房产管理局政务网检查相关预售答应证的信息。此外,需求特别提示购房人,一些开发企业运用集体土地违法开发出售(俗称“小产权房”),依据国家现有法律法规,集体土地制止进行房地产开发,购买此类项目存在严重危险。
签定合同要稳重 勿容易付出定金
现在,南宁市引荐运用的是南宁市住宅确保和房产管理局、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起拟定的“南宁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人拿到合同款式后,应具体阅览合同条款,充沛了解合同内容后再与售房人签定买卖合同。
在签定正式合同之前,不要容易付出购房定(订)金。需求特别提示的是,关于售房人的一些宣扬和许诺,如在合同中没有表现的,应与其洽谈列入合同条款,防止日后产生纠纷。
一起,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合同签定后30日内,售房人应将合同送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存案,购房人可依据合同约好要求开发企业供给经存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可到市房产管理部门网站查询相关的存案信息,核实真伪。此外,为了实在确保本身的合法权益,防止因“一房两卖”形成丢失,主张购房人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一起对预告挂号进行约好。
交给房款需留心 付款账户需一起
为了确保商品房预售款专款用于商品房项目建造,商品房预售款应存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该专用账户的监管银行及有关信息已在“商品房预售答应证”上注明,“南宁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演示文本中对此亦有专门条款作出约好。购房人在交给购房款时,应承认购房款转入账户与专用账户一起,假如账户信息不一起的,购房人应予以回绝并要求售房人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