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4 10:31增值税核算方法
一、根本公式
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核算公式:不含税出售额×(1 税率)=含税出售额
不含税出售额×税率=应纳销项税额
二、根本示例
上面说增值税是实施的“价外税”,什么是价外税?价外税是根据不含税价格作为计税根据的税,税金和价格是分隔的,在价格上涨时,是价动仍是税动,边界清楚,职责清楚,有利于限制纳税人的涨价动机,也便于顾客对价格的监督,选用价外税的方式,价格是多少,税金是多少,清楚明晰,顾客从中能够掌控国家调理消费的方向,然后相应的批改自己的消费方向。比方:
你公司向a公司购进甲货品100件,金额为10000元,但你公司实际上要交给对方的货款并不是10000元,而是10000 10000×17%(假定增值税率为17%)=11700元。
为什么只购进的货品价值才10000元,别的还要付出个1700元呢?因为这时,你公司作为顾客就要别的担负1700元的增值税,这便是增值税的价外征收。这1700元增值税对你公司来说便是“进项税”。a公司多收了这1700元的增值税款并不归a公司一切,a公司要把1700元增值税上交给国家。所以a公司仅仅代收代缴罢了,并不担负这笔税款。
再比方:
你公司把购进的100件货品加工成乙产品80件,出售给b公司,取得出售额15000元,你公司要向b公司收取的乙产品货款也不仅仅15000元,而是15000 15000*17%=17550元,因为b公司这时作为顾客也应该向你公司别的付出2550元的增值税款,这便是你公司的“销项税”。你公司收了这2550元增值税额也并不归你公司一切,你公司也要上交给国家的,所以,2550元的增值税款也不是你公司担负的,你公司也仅仅代收代缴罢了。
假如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就能够在销项税中抵扣。但也有8项不能抵扣的。
沿袭上例,你公司购进货品的付出的进项增值税款是1700元,出售乙产品收取的销项增值税是2550元。因为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增值税能够在销项增值税中抵扣,所以,你公司(在出售了乙产品取得b公司的货款后)上交给国家增值税款就不是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而是:2550-1700=850元(那1700元已在你公司购买甲货品时参加货款中,由a公司代收代缴过了),所以这850元是b公司在向你公司购乙产品时交给你公司的,经过你公司交给国家。b公司买了你公司的乙产品,再卖给c公司,c公司再卖给d公司……,这些进程都是要收取增值税的,直到卖给终究的消费,也就把增值税转嫁到了终究顾客身上了,所以增值税也是流转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