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申请有受理时限限制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4 15:55
破产请求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债款人破产的诉讼行为。破产请求的提出,不是破产程序开端的起点,可是进入破产程序的条件。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则,债款人和债款人都能够提出破产请求。那么,破产请求有受理时限约束吗?下面,听讼网小编具体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破产请求有受理时限约束吗?
一、破产请求要件
1、破产请求的方式要件:
(1)破产请求有必要要由具有请求权的人提出。根据我国法令的有关规则,债款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债款人能够作为破产案子的请求人;
(2)破产请求有必要向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在我国,破产案子由债款人所在地一般法院属统辖,至于破产案子级别统辖以及统辖权方面,应参照一般民事案子的统辖规则履行;
(3)破产请求有必要以书面方式提出。这与一般民事诉讼相比较是一个差异;
(4)破产请求由债款人提出时,应预交破产费用,但不必一次悉数预交结束,并且在破产宣告后,它可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宽和达成协议后,应自债款人财产中及时归还。
2、破产请求的本质要件:
(1)破产原因。按照我国有关法令的规则,全民所有制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形成严峻亏本不清偿到期债款的以及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因严峻亏本无力清偿到期债款的,债款人或债款人能够请求宣告破产。至于怎么断定不能清偿到期债款,只需债款人中止付出到期债款呈接连状况,如无相反依据,可推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款;
(2)破产才能。在我国,只需是企业法人都具有被请求宣告破产的主体资格;
(3)至于大都债款人、经济才能、破产妨碍,现在在我国的破产立法中不属于破产请求的本质要件。
二、破产请求的受理时限
1、对债款人提出破产请求的受理时限以及债款人的贰言期限。破产法第10条规则,债款人提出破产请求后,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请求之日起5日内告诉债款人。这是因为,破产对债款人来说是生死攸关的工作,故债款人有权及时知道自己被请求破产,并且有权就自己是否具有破产原因或许是否有不适用破产程序的其他理由提出定见。实践中,因为债款人不能够翔实地了解债款人的财务状况,或许会在债款人并不具有破产原因的状况下提出破产请求;也或许有债款人为了到达不正当的意图,企图凭借破产程序损毁债款人的商誉或许阻挠债款人即将进行的某项买卖,乃至以此对债款人进行敲诈或钳制。因而,破产法规则,债款人对债款人的请求有贰言的,能够自收到人民法院的告诉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债款人接到人民法院所送达的破产请求告诉之日起7日内为债款人对破产请求的贰言期。债款人有贰言的,有必要在贰言期内提出。
贰言期满后,不管债款人是否提出贰言,法院有不超越10天的审理期。也就是说,法院将在贰言期满后10日内作出受理或许不受理破产请求的裁决。
2、债款人或清算责任人提出破产请求的受理时限。在债款人或许清算责任人提出破产请求的景象下,不存在债款人提出贰言的问题。因而,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请求之日起15日内裁决是否受理。
3、特别状况下人民法院受理破产请求期限的规则。以上是对一般状况下人民法院受理破产请求的时限规则。可是,当呈现一些比较特别的状况时,例如债款人人数很多、债款债款联系杂乱、财物状况紊乱等,人民法院难以在很短的时刻内完成对破产请求的检查。此刻,为了确保受理裁决的正确性,人民法院能够经上一级人民法院的同意,将裁决受理的时刻延伸15日。因而,在特别状况下,从法院收到破产请求到法院作出受理裁决的最长时刻,债款人提出请求的案子为37日,债款人或清算责任人提出请求的案子为30日。
破产请求有必要向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在我国,破产案子由债款人所在地一般法院属统辖,至于破产案子级别统辖以及统辖权方面,应参照一般民事案子的统辖规则履行。假如你状况比较杂乱,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破产请求有受理时限约束吗?
一、破产请求要件
1、破产请求的方式要件:
(1)破产请求有必要要由具有请求权的人提出。根据我国法令的有关规则,债款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债款人能够作为破产案子的请求人;
(2)破产请求有必要向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在我国,破产案子由债款人所在地一般法院属统辖,至于破产案子级别统辖以及统辖权方面,应参照一般民事案子的统辖规则履行;
(3)破产请求有必要以书面方式提出。这与一般民事诉讼相比较是一个差异;
(4)破产请求由债款人提出时,应预交破产费用,但不必一次悉数预交结束,并且在破产宣告后,它可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宽和达成协议后,应自债款人财产中及时归还。
2、破产请求的本质要件:
(1)破产原因。按照我国有关法令的规则,全民所有制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形成严峻亏本不清偿到期债款的以及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因严峻亏本无力清偿到期债款的,债款人或债款人能够请求宣告破产。至于怎么断定不能清偿到期债款,只需债款人中止付出到期债款呈接连状况,如无相反依据,可推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款;
(2)破产才能。在我国,只需是企业法人都具有被请求宣告破产的主体资格;
(3)至于大都债款人、经济才能、破产妨碍,现在在我国的破产立法中不属于破产请求的本质要件。
二、破产请求的受理时限
1、对债款人提出破产请求的受理时限以及债款人的贰言期限。破产法第10条规则,债款人提出破产请求后,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请求之日起5日内告诉债款人。这是因为,破产对债款人来说是生死攸关的工作,故债款人有权及时知道自己被请求破产,并且有权就自己是否具有破产原因或许是否有不适用破产程序的其他理由提出定见。实践中,因为债款人不能够翔实地了解债款人的财务状况,或许会在债款人并不具有破产原因的状况下提出破产请求;也或许有债款人为了到达不正当的意图,企图凭借破产程序损毁债款人的商誉或许阻挠债款人即将进行的某项买卖,乃至以此对债款人进行敲诈或钳制。因而,破产法规则,债款人对债款人的请求有贰言的,能够自收到人民法院的告诉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债款人接到人民法院所送达的破产请求告诉之日起7日内为债款人对破产请求的贰言期。债款人有贰言的,有必要在贰言期内提出。
贰言期满后,不管债款人是否提出贰言,法院有不超越10天的审理期。也就是说,法院将在贰言期满后10日内作出受理或许不受理破产请求的裁决。
2、债款人或清算责任人提出破产请求的受理时限。在债款人或许清算责任人提出破产请求的景象下,不存在债款人提出贰言的问题。因而,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请求之日起15日内裁决是否受理。
3、特别状况下人民法院受理破产请求期限的规则。以上是对一般状况下人民法院受理破产请求的时限规则。可是,当呈现一些比较特别的状况时,例如债款人人数很多、债款债款联系杂乱、财物状况紊乱等,人民法院难以在很短的时刻内完成对破产请求的检查。此刻,为了确保受理裁决的正确性,人民法院能够经上一级人民法院的同意,将裁决受理的时刻延伸15日。因而,在特别状况下,从法院收到破产请求到法院作出受理裁决的最长时刻,债款人提出请求的案子为37日,债款人或清算责任人提出请求的案子为30日。
破产请求有必要向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在我国,破产案子由债款人所在地一般法院属统辖,至于破产案子级别统辖以及统辖权方面,应参照一般民事案子的统辖规则履行。假如你状况比较杂乱,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