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对一审管辖权异议的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5 02:26当事人提出管辖权贰言的方法,民诉法未作出具体规则,从案子需求来看,以书面方式较妥。当事人提出书面贰言应阐明理由,以便法院对贰言进行检查并作出裁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子,也能够口头方式提出管辖权贰言,法院应当将理由记入檀卷。
受诉人民法院承受当事人贰言后,应当中止对案子的实体审理,依法对当事人提出的贰言进行检查。贰言建立的,承当将案子移交有管辖权的法院。必要时能够寻求原告的定见,假如原告不同意移交,要求撤诉的,能够裁决允许原告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