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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推荐:居住证与暂住证的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4 02:41

  关于寓居证与暂住证的差异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一、有用期不一样
  暂时寓居证是6个月到三年,寓居证是9年。
  二、请求条件不一样,要先具有暂时寓居证才干请求寓居证
  1、浙江省暂时寓居证。年满16周岁,拟在本市区寓居30日以上的非本市区户籍的流动人口在寓居地公安机关处理寓居挂号时,公安机关应当发给《浙江省暂时寓居证;但依照《浙江省流动人口寓居挂号法令第八条规则处理寓居挂号,且当事人不要求领证的,能够不发证。
  2、浙江省寓居证。流动人口一起契合下列条件的,能够申领《浙江省寓居证:
  1)持有《浙江省暂时寓居证,且接连寓居满3年;
  2)有固定居处;
  3)有安稳作业;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已在本市市区交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
  6)无违法生育子女行为;
  7)无违法犯罪记载。
  8)荣获寓居地区级以上政府或市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布的各种荣誉称号,或当选为寓居地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或经寓居地区级以上政府确定归于出资创业或引进人才的流动人口,能够直接申领《浙江省寓居证。
  三、效果和优点不一样
  1、公安机关应当在处理挂号时自动免费颁布《浙江省暂时寓居证和《浙江省寓居证证件持有人能够在嘉兴享用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详细待遇,以及凭《浙江省暂时寓居证或许《浙江省寓居证能够处理的个人业务。
  2、持寓居证的流动人口,可享用以下待遇:
  1)已树立并缴存住宅公积金的,如与用人单位停止劳作联系且不再在杭州工作的,依据自己要求并供给相关有用证明资料后,其个人住宅公积金账户内的缴存余额(包含单位为其等额缴存部分)可一次性支交给自己;
  2)持合法生育证件的育龄夫妇,在现寓居地生育子女的,可享用生育救助方针;
  3)患有结核病、血吸虫病、艾滋病等流行症的,可享用国家规则的免费查看和医治;
  4)可按规则参与当地各种荣誉称号的评选并可享用相应待遇;
  5)契合相关方针条件的,可请求租住政府供给的住宅或流动人口会集寓居点住宅(详细方针另行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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