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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急送”引发的不正当竞争之诉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0 23:52

    1997年8月,北京双臣一城公司获得“山公”图形加“宅急送”文字组合商标注册并将此作为该公司标识运用在快递服务中,但其在商标中清晰表明“宅急送”抛弃专用权。尔后,双臣一城公司于1999年5月和12月别离注册了域名“zjs.com.cn”和“哪吒”图形商标,并于2003年9月更名为北京宅急送公司。与此一起,成立于1995年4月28日的上海迪邦快递有限公司于1997年起在其快递单票样上运用了“宅急送”字样和“哪吒”图形标识,尔后又在1999年出书的上海大黄页广告中运用了“宅急送”字样和“哪吒”图形标识。该公司于2003年10月13日更名为上海迪邦宅急送公司。北京宅急送公司以为,其为“宅急送”商号的开创人和合法具有者,但上海迪邦宅急送公司恳求注册了与“宅急送”相关的中文域名及通用网址,运用“哪吒”图形和“宅急送”文字,作引人误解的宣扬,侵略了其所享有的商标专用权和商号、域名等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而搜狐公司未尽检查职责,为迪邦宅急送公司的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供给宣扬载体。据此,北京宅急送公司将上海迪邦宅急送公司和搜狐公司诉至法院,恳求判令:被告迪邦宅急送公司中止运用“哪吒”图形商标、“宅急送”商号及相关中文域名、通用网址,中止侵略原告网页设置和相关链接、图片等著作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补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而且两被告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被告迪邦宅急送公司辩称,其所运用的美术图形“哪吒”系其自行设计并早于原告运用,公司的企业称号契合有关法律规定,原告并不享有“宅急送”商号及相关域名的权力及其网页设置相关链接及图片的著作权,因而原告的诉讼恳求缺少依据,恳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恳求。被告搜狐公司辩称,其并不知道搜狐网含有损害原告有关权益的内容,不具有片面差错,与涉案胶葛无关,不该承当任何职责,恳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恳求。
  经审理,法院以为,被告运用涉案“哪吒”图形和“迪邦宅急送”字样,注册与“宅急送”相关中文域名和通用网址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原告指控被告在网站上运用与原告网站根本相同的内容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证据不足;原告建议被告搜狐公司应与被告迪邦宅急送公司承当一起侵权职责的恳求,缺少现实和法律依据。因而,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判定驳回北京宅急送快运有限公司的诉讼恳求。
  本案触及法律关系杂乱,既包含注册商标、网站标识的运用问题,一起也触及到网页著作权争议等问题,特别是有关通用网址问题的争议使得本案在其时归于新类型案子。通用网址是由我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进行注册办理的,该中心担任运转和办理相应的通用网址体系,保护中心数据库。而通用网址注册用户,一经注册即相当于在全国的首要搜索引擎中进行了挂号,而且可以使拜访者凭借这些网站供给的通用网址直达功用直接拜访用户网站。依据我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制定的于2001年8月4日开端实施《通用网址争议解决办法》的有关规定,关于通用网址争议的处理要考虑以下几方面要素,即投诉人享有受我国法律保护的权力或合法利益;被投诉的通用网址与投诉人享有权力或利益的称号相同或许近似;被投诉的通用网址注册人对通用网址或其首要部分不享有权力或许合法利益;被投诉的通用网址注册人对通用网址的注册或运用具有歹意。在本案中,迪邦宅急送公司注册的通用网址“宅急送”虽系北京宅急送公司的商号,但其亦为迪邦宅急送公司企业称号的组成部分,且“宅急送”自身也在必定程度上表现了快递职业的服务特色,成为了该职业的通用称号,而非特有的称号,一起迪邦宅急送公司在原告企业称号改变前亦曾运用“宅急送”字样,因而迪邦宅急送公司注册运用涉案通用网址具有正当理由,并不具有歹意,其行为并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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