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单质押贷款办理手续和具体流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6 18:45
在日常日子中都会有人处理借款,而处理借款正常状况下都需求处理典当,一般的往往都是不动产典当,可是还有其他典当方法,存单质押借款,这种借款方法关于我们来说或许有点生疏。为了给我们简略介绍存单质押借款处理手续。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存单质押借款处理手续和详细流程
请求个人存单质押借款的借款人一起有必要契合下列条件
1、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为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须提交以自己的劳作收入为首要日子来历的证明文件;
2、持自己有用身份证件;
3、持有中国银行开具的未到期的个人定时本外币储蓄存单,定时一本通存折;
4、请求人持非自己名下存单,还应出示存单所有人有用身份证原件和存单所有人赞同质押的书面文件;
5、持外币定时存单质押借款的,借款人须持自己名下存单;
6、借款人规则的其他条件。
存单质押借款的流程:
1、借款人持相关借款材料,前往存款行提出存单质押借款书面请求;
2、银行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阅,审阅经过对借款人进行贷前查询;
3、查询通后,进行借款批阅,确认借款额度、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
4、借款人与银行签定借款合同;
5、银行放款。
二、存单质押借款概念
存单质押借款是指借款人以借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时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处理与本行签定有确保许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典当借款)作为质押,从借款银行获得必定金额借款,并如期归还借款本息的一种信誉事务。
存单质押借款的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越一年或存单的到期日;存单质押借款额度起点一般为 5000元,每笔借款不超越存单质押价值的90%,最高可达质押价值的95%;借款利率依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则的同期同层次借款利率履行,可视借款人状况最多下浮10%。
三、相关法令法规
《个人定时存单质押借款方法》
第一条 为加强个人定时存单质押借款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令、行政法规,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 个人定时存单质押借款(以下总称存单质押借款)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个人定时存单作质押,从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借款人)获得必定金额的人民币借款,到期由借款人归还本息的借款事务。
第三条 本方法所称借款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安排。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寓居满1年并有固定居所和工作。
第四条 作为质押品的定时存单包含未到期的整存整取、存本取息和外币定时储蓄存款存单等具有定时存款性质的权力凭据。所有权有争议、已作担保、挂失、失效或被依法止付的存单不得作为质押品。
第五条 借款人以自己名下定时存单作质押的小额借款(以下总称小额存单质押借款),存单开户银行可授权处理储蓄事务的营业网点直接受理并发放。各商业银行总行可依据本行实践,确认前款小额存单质押借款额度。
第六条 以第三人存单作质押的,借款人应拟定严厉的内部程序,仔细检查存单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用性,避免发作权力瑕疵的景象。关于借款人以公开向不特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安排征集的存单请求质押借款的,借款人不得向其发放借款。
第七条 存单质押担保的规模包含借款本金和利息、罚息、危害赔偿金、违约金和完成质权的费用。存单质押借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越存单本金的90%(外币存款按当日发布的外汇(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核算)。各行也能够依据存单质押担保的规模合理确认借款金额,但存单金额应能掩盖借款本息。
经过以上内容您应该有所了解了,不过还需留意16至18岁的约束民事行为能力人处理存单质押借款有必要供给以劳作为收入来历证明文件才可处理。别的不仅仅是借款人需留意,放贷人也要留意所质押的存单是否为第三人存单,了解清楚后再放贷。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一、存单质押借款处理手续和详细流程
请求个人存单质押借款的借款人一起有必要契合下列条件
1、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为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须提交以自己的劳作收入为首要日子来历的证明文件;
2、持自己有用身份证件;
3、持有中国银行开具的未到期的个人定时本外币储蓄存单,定时一本通存折;
4、请求人持非自己名下存单,还应出示存单所有人有用身份证原件和存单所有人赞同质押的书面文件;
5、持外币定时存单质押借款的,借款人须持自己名下存单;
6、借款人规则的其他条件。
存单质押借款的流程:
1、借款人持相关借款材料,前往存款行提出存单质押借款书面请求;
2、银行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阅,审阅经过对借款人进行贷前查询;
3、查询通后,进行借款批阅,确认借款额度、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
4、借款人与银行签定借款合同;
5、银行放款。
二、存单质押借款概念
存单质押借款是指借款人以借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时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处理与本行签定有确保许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典当借款)作为质押,从借款银行获得必定金额借款,并如期归还借款本息的一种信誉事务。
存单质押借款的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越一年或存单的到期日;存单质押借款额度起点一般为 5000元,每笔借款不超越存单质押价值的90%,最高可达质押价值的95%;借款利率依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则的同期同层次借款利率履行,可视借款人状况最多下浮10%。
三、相关法令法规
《个人定时存单质押借款方法》
第一条 为加强个人定时存单质押借款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令、行政法规,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 个人定时存单质押借款(以下总称存单质押借款)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个人定时存单作质押,从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借款人)获得必定金额的人民币借款,到期由借款人归还本息的借款事务。
第三条 本方法所称借款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安排。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寓居满1年并有固定居所和工作。
第四条 作为质押品的定时存单包含未到期的整存整取、存本取息和外币定时储蓄存款存单等具有定时存款性质的权力凭据。所有权有争议、已作担保、挂失、失效或被依法止付的存单不得作为质押品。
第五条 借款人以自己名下定时存单作质押的小额借款(以下总称小额存单质押借款),存单开户银行可授权处理储蓄事务的营业网点直接受理并发放。各商业银行总行可依据本行实践,确认前款小额存单质押借款额度。
第六条 以第三人存单作质押的,借款人应拟定严厉的内部程序,仔细检查存单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用性,避免发作权力瑕疵的景象。关于借款人以公开向不特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安排征集的存单请求质押借款的,借款人不得向其发放借款。
第七条 存单质押担保的规模包含借款本金和利息、罚息、危害赔偿金、违约金和完成质权的费用。存单质押借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越存单本金的90%(外币存款按当日发布的外汇(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核算)。各行也能够依据存单质押担保的规模合理确认借款金额,但存单金额应能掩盖借款本息。
经过以上内容您应该有所了解了,不过还需留意16至18岁的约束民事行为能力人处理存单质押借款有必要供给以劳作为收入来历证明文件才可处理。别的不仅仅是借款人需留意,放贷人也要留意所质押的存单是否为第三人存单,了解清楚后再放贷。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