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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分手后持借条讨债有效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2 21:38
日子中,许多情人分手后,其间一方会向另一方索要“分手费”、“芳华损失费”,即便不能马上付出钱款,也要求要打个欠条(借单),以证明有欠债联系的存在。那么,恋人分手后持借单索债有用吗?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事例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恋人分手后持借单索债有用吗
违反了社会的公共秩序或仁慈习俗,恋人分手后持借单索债即无效。
实在事例:
2015年9月5日,貂持吕布出具的借单诉至法院,恳求判令吕布归还其50万元及相应利息。借单载明:今向貂蝉告贷50万元,告贷人吕布签字。吕布辩称其没有向貂蝉告贷,两边原为情人联系,后当吕布提出分手时,貂蝉要求吕布给其50万元作为补偿,因吕布无力付出,便为貂蝉出具借单一张。证人李某和杨某出庭证明貂蝉与吕布系情人联系,貂蝉也未予否定。
法院审判:
法院以为,貂蝉建议与吕布存在告贷联系的依据仅是借单,未能供给付出告贷的相关凭据,且借单系在两边不正常两性联系存续期间构成,故驳回貂蝉的诉讼恳求。
在检查两边是否存在假贷现实这一要件时,需求结合假贷金额、贷款人付出才能、当事人之间的联系、买卖细节等进行归纳判别。假如经检查不存在假贷现实,则不能确定两边的假贷联系,关于因分手而构成的欠据属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假贷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则》第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则,确定其无效,驳回原告诉讼恳求。
违反社会公序良俗是指法律行为的内容及意图违反了社会的公共秩序或仁慈习俗,存在因非婚同居、不正当两性联系等发生的“芳华损失费”“分手费”“精神损失费”等有损公序良俗行为所构成的债款等景象的,应确定为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当事人因而签定的民间假贷合同应确定为无效。一起,因托人情、找联系等请托行为构成的债款或许因赌博、吸毒等其他非法行为所构成的债款,也应确定为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当事人所签民间假贷合同无效
依据法律规则但凡违反了社会的公共秩序或仁慈习俗,当事人因而签定的民间假贷合同应确定为无效。因而,恋人分手后持借单索债违法了相关的规则,背判罚无效。假如您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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