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通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4 10:32常政发〔2004〕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行休假区、西湖办理区、西洞庭办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听讼网市施行〈工伤保险法令〉方法》现已市人民政府研讨赞同,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履行。
二OO四年五月十七日
听讼网市施行《工伤保险法令》方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法令》(以下简称法令)和《湖南省施行〈工伤保险法令〉方法》,结合本市实践,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别工商户、经费自收自支(含施行企业化办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有必要依照本方法的规则参与工伤保险,为本单位悉数员工或雇工(以下称员工)交纳工伤保险费。离退休或许超越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与工伤保险。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依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法令》和《湖南省施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法令〉方法》关于根本养老保险费、根本医疗保险费、赋闲保险费的征缴规则履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与工伤保险的员工名单、月工资规范、缴费金额及享用工伤保险待遇员工的状况在本单位内定时公示,并将相关状况记入《工伤保险手册》。
用人单位和员工应当恪守有关安全出产和作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履行安全卫生规程和规范,防备工伤事故发作,防止和削减作业病损害。
员工发作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活跃采纳办法使工伤员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市劳作保证行政部分担任全市工伤保险作业, 并详细办理下列两类单位的工伤保险作业:
(一)驻各区、县(市)(不含武陵区)养老保险关系由市办理的用人单位;
(二)市城区市属以上用人单位、市属改制企业、市直部分招商引资企业、市工商局挂号发照的私营企业,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行休假区用人单位。
武陵区劳作保证行政部分担任区属用人单位及市工商局武陵分局挂号发照的个别、私营企业的工伤保险作业。其它区县(市)劳作保证行政部分,西湖办理区、西洞庭办理区劳作保证行政部分担任辖区内省管、市管用人单位以外其他一切应参保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作业。
市、县两级劳作保证行政部分工伤保险经办组织详细承办工伤保险业务。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
第六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用人单位交纳的工伤保险费;
(二)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推迟交纳工伤保险费的滞纳金;
(四)依法归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费依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准则,确认缴费费率。详细缴费费率依据国家规则和本市工伤保险费运用、工伤发作率和作业损害要素等状况确认工伤保险职业基准费率和起浮层次,向社会发布后施行。
工伤保险经办组织每年依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运用、工伤发作率等状况,适用所属职业相应的费率层次确认单位缴费费率。
工伤保险职业基准费率和起浮层次需求调整时,由市劳作保证行政部分会同市财务、卫生、安监部分提出调整计划,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施行。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准时交纳,员工个人不交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交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员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第九条 工伤保险基金施行全市统筹、分级办理。基金征缴、办理作业由市、县两级劳作保证部分分级担任。
工伤保险基金详细办理方法由市劳作保证行政部分会同市财务部分拟定,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履行。
第十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证基金财务专户,用于下列开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