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损害赔偿案例与分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1 12:24
违约危害补偿事例与剖析
违约危害补偿案:聘任教师身患严重疾病 校园未投稳妥被判补偿
6月1日,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原因校园违背合同约好未给聘任教师投严重疾病稳妥而被判定补偿的违约危害补偿案子。
2007年7月6日,原告郭某某与被告兰考县某初级中学签定延聘教师合同,合同约好聘任期限为1年,从2007年8月20日至2008年8月20日原告郭某某为被告兰考县某初级中学的教师,兰考县某初级中学向原告郭某某供给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经费,供给严重疾病稳妥金。合同签定后,原告郭某某成为被告兰考县某初级中学的教师,月薪酬1300元。2008年被告兰考县某初级中学未向原告郭某某供给严重疾病稳妥金,也未向稳妥公司提交稳妥。2009年1月10日至2008年3月10日原告郭某某因患带状疱疹性脑脊髓炎,在郑州大学榜首隶属医院住院医治,花去医治费用113374.72元。从2008年1月份起,被告未向原告付出薪酬。
法院经审理后以为:
依法建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好,实行自己的责任。原、被告签定的合同约好,被告向原告供给严重疾病稳妥金,建立该条款的原意,应该是为保证当事人的权益,在有严重疾病时多一份保证,被告未实行该项条款,应承当违约责任,补偿原告的丢失。原告建议因作业深重导致发病,应为工伤,因无充沛依据相印证,对此不予采信。关于原告过高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撑。关于原告已在兰考县乡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报销的医疗费用30000元,应予扣除,对即便投了严重疾病稳妥,也无法得到报销的金钱,法院不支撑。兰考法院遂判定被告兰考县某初级中学于判定收效后十日内补偿原告郭某某某医疗费用26110.07元。并付出原告郭某某2008年1月至3月份的薪酬39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违约危害补偿案:聘任教师身患严重疾病 校园未投稳妥被判补偿
6月1日,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原因校园违背合同约好未给聘任教师投严重疾病稳妥而被判定补偿的违约危害补偿案子。
2007年7月6日,原告郭某某与被告兰考县某初级中学签定延聘教师合同,合同约好聘任期限为1年,从2007年8月20日至2008年8月20日原告郭某某为被告兰考县某初级中学的教师,兰考县某初级中学向原告郭某某供给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经费,供给严重疾病稳妥金。合同签定后,原告郭某某成为被告兰考县某初级中学的教师,月薪酬1300元。2008年被告兰考县某初级中学未向原告郭某某供给严重疾病稳妥金,也未向稳妥公司提交稳妥。2009年1月10日至2008年3月10日原告郭某某因患带状疱疹性脑脊髓炎,在郑州大学榜首隶属医院住院医治,花去医治费用113374.72元。从2008年1月份起,被告未向原告付出薪酬。
法院经审理后以为:
依法建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好,实行自己的责任。原、被告签定的合同约好,被告向原告供给严重疾病稳妥金,建立该条款的原意,应该是为保证当事人的权益,在有严重疾病时多一份保证,被告未实行该项条款,应承当违约责任,补偿原告的丢失。原告建议因作业深重导致发病,应为工伤,因无充沛依据相印证,对此不予采信。关于原告过高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撑。关于原告已在兰考县乡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报销的医疗费用30000元,应予扣除,对即便投了严重疾病稳妥,也无法得到报销的金钱,法院不支撑。兰考法院遂判定被告兰考县某初级中学于判定收效后十日内补偿原告郭某某某医疗费用26110.07元。并付出原告郭某某2008年1月至3月份的薪酬39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