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并购律师法律意见书范本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30 19:16外资并购律师法令意见书范本?
一、出具法令意见书的依据
这首要是阐明律师给出法令意见所凭仗的资料、法规。
二、出具法令意见书的规模
首要阐明律师出具的法令意见书所要处理的问题。
三、律师的声明事项
这部分内容是律师对一些重要事项的单独着重,首要是标明其所承当的法令责任的规模。
四、法令意见
这是法令意见书的中心部分,是律师对所要承认的法令问题给出的终究定论,即是否合法。
其根本格局如下:
致:ХХ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
ХХ律师事务所承受ХХ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托付,担任专项法令顾问,依据本法令意见书出具日前现已发作或存在的现实,以及我国现行法令、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或ХХ法令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就ХХ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收买ХХ公司(或企业)股权(或财物)有关事宜,出具本法令意见书。
本所出具法令意见书的规模如下:
1.依据ХХ律师事务所与ХХ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签定的《律师延聘协议》,ХХ律师事务所审阅以下(但不限于)事项后给出相应的法令意见,并给出终究法令意见。
(1)ХХ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收买ХХ公司(或企业)股权(或财物)的主体资格;
(2)ХХ公司(或企业)出让ХХ公司(或企业)股权(或财物)的主体资格;
(3)本次收买协议是否契合相关法令规定;
(4)律师以为需求检查的其他事项。
2.ХХ律师事务所仅就与ХХ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收买ХХ公司(或企业)股权(或财物)有关事宜宣布法令意见,不对有关管帐、审计、财物评价等专业事项宣布意见。
本所就以下事项宣布声明:
1.ХХ律师事务所出具本法令意见书,是根据ХХ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已向ХХ律师事务所许诺,ХХ律师事务所审阅的一切原始书面资料、副本资料均为实在可*,没有虚伪、假造或严重遗失。关于ХХ律师事务所审阅的文件原件的实在性,ХХ律师事务所没有再作进一步的核实。外资并购律师法令意见书范本?
2.ХХ律师事务所通过仔细审阅,证明一切副本资料、复印件和原件共同。
3.关于本法令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依据支撑的现实,ХХ律师事务所依靠有关政府部门、管帐师、评价师、ХХ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或其他单位出具的文件宣布法令意见
4.本法令意见书仅作为ХХ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收买ХХ公司(或企业)股权(或财物)之意图运用,不得作任何其他意图。5.ХХ律师事务所赞同将本法令意见书作为必备法令文件,伴随其他资料一起上报,并乐意承当相应的法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