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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怎样做的承诺才算有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7 15:06
在合同的签定中,有时会在合同中进行相应的许诺,让另一方定心,那么合同中怎样做的许诺才算有用,关于许诺迟到了怎么办的法律规则有哪些呢?下面,为听讼网安徽律师整理了关于许诺迟到了怎么办的法律知识,供我们学习参阅。
一、合同中怎样做的许诺才算有用
许诺应当在要约确认的期限内抵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认许诺期限的,许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则抵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法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许诺,但当事人还有约好的在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法作出的,许诺应
许诺收效的时刻,是合同法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由于许诺一旦收效,合同就建立。在这一问题上,英美法和大陆法不合较大。
英美法在这一问题上,采纳“投邮主义”,即以信件、电报作出许诺,许诺一经投邮,当即收效,合同即告建立。其意图在于缩短要约人吊销要约有时刻,由于要约人不受要约的束缚,可以在许诺收效前随时吊销,假如在许诺抵达要约人才收效,那么要约人在受要约人作出许诺至许诺抵达要约人前仍可吊销要约,这样对受要约人是晦气的。所以英美法采纳“投邮主义”谐和两边的利益冲突。
大陆法采纳“抵达主义”,即“以非对话方法作出的意思表明,于意思抵达于相对人时发收效能”(德国民法典第130条)。抵达主义并不要求要约人了解许诺的内容,而只需求只需意思表明抵达了要约人收信的规模即可。
二、许诺迟到了怎么办
许诺告诉抵达要约人时收效。许诺不需求告诉的,依据买卖习气或许要约的要求作出许诺的行为时收效。
许诺可以撤回。撤回许诺的告诉应当在许诺告诉抵达要约人之前或许与许诺告诉一起抵达要约人。
受要约人超越许诺期限宣布许诺的,除要约人及时告诉受要约人该许诺有用的以外,为新要约。
受要约人在许诺期限内宣布许诺,依照一般景象可以及时抵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许诺抵达要约人时超越许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告诉受要约人因许诺超越期限不接受该许诺的以外,该许诺有用。
归纳上面的介绍,要约有期限的,许诺应当在要约确认的期限内抵达要约人。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许诺迟到了怎么办的法律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需求找律师咨询,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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