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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和国税局发文通知首次购房契税有调整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4 04:22

财政部,国税局近来联合下发《关于初次购买一般住宅有关契税方针的告诉》指出,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一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一般住宅,其间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载的,该套房产的一同购买人均不适用初次购买一般住宅的契税优惠方针。
初次购房享用契税优惠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出台的方针,依据其时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买卖环节税收方针的告诉》,个人初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一般住宅的,契税税率暂一致下调到1%,假如不是初次购房的,契税税率则为3%。
因为此前国家相关部分一向没有清晰初次购房的概念,各地在履行这一方针的时分,往往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形成这一方针的履行范围在不同当地宽严纷歧,然后使得部分投资者有钻「方针缝隙」的或许。
例如,假如联名购房有一方是初次购房就能享用优惠方针,一些投资者只需拉一个初次购房的人一同买房,就能享用契税优惠,新方针出台后,这个缝隙堵上了。
对此,一些专家的解读是,两部分作出方针调整,既有一致各当地针履行的考虑,也有遵循现在国家实施差别化税收方针调理房地产市场需求的方针导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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