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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有逮人的权利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6 18:06
检察院作为我国的重要司法部门,有着不行代替的效果。而且检察院有有必定的权力,那么有逮人的权力吗?这是很多人需求了解清楚的一点,咱们就要知道在这方面的规则,咱们能够从下面的内容介绍中进行详细的了解。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检察院有逮人的权力吗
没有,检察院只要同意的权力,详细是由公安机关履行的。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子中契合本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则景象,需求拘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履行。
第一百六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子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分,有必要当即开释,发给开释证明。
看完本文之后,关于这个问题咱们就要知道检察院是没有逮人的权力,只要同意逮人的权力。详细额履行由公安部门进行逮人,因而咱们要知道我国各个部门之间的权力是什么,才能对其间的权力有更多的了解。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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