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职工连续工龄的最新法律政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3 03:32工龄关于劳动者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东西,工龄的长短关系到年休假的多少,病假的工资待遇等等,我们都现已知道工龄怎么核算,关于接连工龄的有关规则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关于企业员工接连工龄的最新法令方针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跟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开展和变革的深化,及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劳动者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方法也变得越来越灵活多样,尤其是年青人为了取得更多的开展机会,往往采纳先作业再择业的方法从业。曾在多个单位作业的时刻能否核算为接连工龄,关系到员工的切身利益。为便于我们了解和把握,现将中、省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员工接连工龄确认的规则归纳如下。
一是在本单位做临时工又考(录)、聘用到本单位作业的工龄可确认为接连工龄。《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临时工被接收为固定工后确认参与作业时刻及核算接连工龄问题的复函》(川人福函[1989]8号)明确规则:临时工在本单位作业期间被本单位选用为长时刻工后,最终一次在本单位当临时工的接连作业的时刻,能够核算为接连工龄。
二是原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作业人员辞去职务和解雇后,又考(录)、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作业,其辞去职务和解雇的工龄与从头作业后的工龄可兼并核算为接连工龄。《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作业人员辞去职务、解雇及主动离任参与作业后作业年限核算问题的复函》(人办函[1998]101号)明确规则:员工辞去职务和解雇的工龄与从头作业后的工龄可兼并核算为接连工龄,主动离任人员的工龄从从头选用之日起核算。
三是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高校毕业生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原单位为其交纳社会根本养老保险费用的时刻与被录(聘)用后的作业时刻兼并核算为接连工龄。《四川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中部分新选用(聘)用人员工龄确认问题的函》(川人函〔2005〕94号)第一条规则: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原单位为其交纳社会根本养老保险费用的时刻与被录(聘)用后的作业时刻兼并核算为接连工龄,原单位为其交纳社会根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开始时刻为其参与作业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