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9 22:36生育稳妥报销多少
生育稳妥报销包含:计划生育手术费(门诊和住院)、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医疗费用(不包含婴儿费和超出付出规范的床位费)。以上费用报销的条件是:不超出医保规则的药品和医疗项目目录。
参保人在自己选定的医保定点医院发作上述费用后,参保个人先现金垫支,并将生育稳妥医疗费用明细、处方、原始收据及相关证明妥善保存。生育稳妥报销需要是参保员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所在单位在员工产假完毕回到工作岗位后到区稳妥处申报生育稳妥待遇,申报时应供给《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手册中应有编号)原件、复印件,婴儿出世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及医疗费发票,剖腹产还需供给医院出具的剖腹产证明。引流产需供给《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手册中应有服务编号)原件、复印件,诊断书、门诊病历原件复印件以及医疗费发票。女员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所发作的医疗费用,依照乡镇员工基本医疗稳妥的有关规则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生育稳妥基金不予付出:
一是违背国家或本市计划生育规则发作的医疗费用;
二是因医疗事故发作的医疗费用;
三是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作的医疗费用;
四是依照规则应当由员工个人担负的医疗费用;
五是婴儿发作的各项费用;
六是超越定额、限额规范之外的费用;
七是不具备临床剖宫产手术特征,员工个人要求施行剖宫产术的,超出天然临产定额规范的费用;
八是施行人类辅佐生殖术(如试管婴儿)发作的医疗费用。
生育稳妥表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别时期给予的支撑和保护,保证她们因生育而暂时损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