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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反索赔具体有哪些实施措施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9 15:02
1、强化办理,下降索赔危险
(1) 方案办理。对基建项目的出资、工期和质量要有一个符合实践的方案,推广限额规划(即依照同意的可行性研讨陈述及出资预算操控初步规划,依照同意的初步规划总概算操控技术规划),严厉操控工程造价,削减结算和付款危险。国家计委规则,自1991年起,凡因规划单位过错,漏项或扩展规划和进步标准而导致工程静态出资超标,要扣减规划费3%-20%:
(2) 招招标办理。进一步加强标准规划、监理和施工进程的招招标,建立全面的招招标理念,把规划和监理推向市场,并对规划进行监理,进一步监督规划的质量和进展。根绝边施工边规划,不给承包商由于工程改变而取得很多的索赔时机。经过拟定招标文件和对承包商进行资历检查,把不合适的承包商和项目经理挡在招标的门外。
(3) 合同办理。业应仔细研讨合同条款的内在,签定内容全面,切实可行的合同,要充沛考虑到工程在未来建造和结算中的各种或许的危险,把工程建造办理紧扣在合同之内。对索赔费用的结算准则作清晰的规则,以确保索赔部分的赢利水平与招标价适当。
(4) 监理办理。清晰监理的职责规模,对工程资料质量、施工质量、工期进行全面的监督。对施工进程中的签证资料进行严厉的检查,辨明职责,关于承包商自己职责形成的全部丢失,一概不与签证;应该签证的及时核实和签证,关于无法核实的,超越时限的不与签证;承包商私行改变的不与签证。
2、对承包商所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评定和批改。
(1)索赔是否具有合同根据,但凡工程项目合同文件中有明文规则的索赔事项,承包商均有索赔权,不然,业主能够回绝这项索赔。
(2) 索赔陈述中引证的索赔依据是否实在全面,是否有法令证明效能。
(3) 索赔事项的发作是否为承包商的职责,归于两边都有必定职责的状况,确认职责的份额。
(4) 在索赔事项初发时,承包商是否采纳了操控办法,假如承包商没有采纳任何办法避免事态扩展,业主能够回绝该项丢失补偿
(5)索赔是否归于承包商的危险领域,归于承包商合同危险的内容,如一般性天旱或多雨,国内的物价上涨等,业主一般不会承受这些索赔要求。
(6) 承包商是否在合同规则的时限内(一般为发作索赔事情后的28天内)向业主和工程师报送索赔意向告诉 。
3、仔细核定索赔款额。
(1)索赔费用的检查
首要检查:索赔费核算的规模(只核算业主职责和业主应承当的危险部分);索赔费计价水平(应以合同规则和合同报价为根底,而不是实践丢失);罢工中的人工和机械不能核算正常的人工费和机械台班;总部办理费和赢利要辨明核算的条件。
索赔费用的核算方法首要有三种:分项法、总费用法和批改总费用法,一般选用分项法。
(2)索赔工期的检查
工期的索赔值不必定是某项工序实践延误的时刻。由于,直接影响工期的是坐落要害线路上的作业,当非要害线路上工序延误的时刻超越了自在时差,也就影响到总的工期;假如是承包方施工安排不妥,工效不高,设备资料供给不及时等,则不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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