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有效的自书遗嘱应怎样订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5 12:30
自书遗言,是指遗言人亲笔制造的书面遗言。那么,有用的自书遗言应怎样缔结呢?下面就随听讼网小编一同来了解下吧。
有用的自书遗言应怎样缔结
《继承法》第17条规则:“自书遗言由遗言人亲笔书写﹑签名﹑注下一年﹑月﹑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则:“公民在遗书中触及身后个人财产处置的内容 , 确为死者实在意思表明,有人签名并注明晰年﹑月﹑日, 又无相反依据的,可按自书遗言对待”。
自书遗言可按照下列程序缔结:
(1)遗言内容的书写。依据《继承法》的规则,自书遗言应由遗言人亲身书写,假如因特别原因无法亲身书写而由别人代为书写的,是代书遗言。在自书遗言中,能够直接地反响遗言人实在的意思表明。
(2)遗言中清晰写清年﹑月﹑日 缔结遗言的时刻对遗言的效能有必定的影响。《继承法》规则:多份不同书面遗言内容相对立时, 应以时刻在后的书面遗言为准
(3)遗言人亲笔签名。假如仅盖章或许捺印的, 那么这样的自书遗言不发生法律上的效能。
(4)自书遗言的涂抹﹑增删。遗言人如需涂抹或增删自书遗言 , 则应在涂抹﹑增删内容的周围清晰注明涂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抹﹑增删处另行签名,不行盖章或捺印。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