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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常识】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1 21:09

 劳作部发布的《企业最低薪酬规则》第3条规则:最低薪酬是指劳作者在法定作业时间内供给了正常劳作的前提下,其地点的企业应付出的最低劳作报酬。
《北京市最低薪酬规则》第4条规则:“劳作者在法定作业时间内为企业作业,企业付出给劳作者的薪酬不得低于本市规则的最低薪酬标准。劳作者个人薪酬收入低于最低薪酬标准,企业有必要补足。”这条规则中的“企业”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有用工行为的经济组织。”最低薪酬标准按小时、月确认。实施计件薪酬或许提成薪酬等方式的,有必要进行合理折算,其相应的折算额不得低于最低薪酬标准。
《企业最低薪酬规则》第17条规则:“下列各项不作为最低薪酬的组成部分:(1)加班加点薪酬;(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别作业环境、条件下的补贴;(3)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则的劳作者稳妥、福利待遇。”第20条规则:“劳作者因为自己原因形成在法定作业时间内未供给正常劳作的,不适用第19条第1款的规则。”该款规则:“企业付出给劳作者的薪酬不得低于其适用最低薪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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