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有效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4 12:12
在现实生活中企业的法人或许负责人就有其权限规模的,他们在缔结合同的时分,一般是依据权限的规模缔结的,那么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逾越权限缔结的合同有用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回答。
一、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逾越权限缔结的合同有用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条 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逾越权限缔结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其逾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用。
二、法人的民事权力才能
和天然人相同,法人也具有民事权力才能,可以享有民事权力和承当民事责任,法人的民事权力才能是法人作为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的条件,没有这种民事权力才能,它就不能参与民事活动,和天然人的民事权力才能相同,法人的民事权力才能不是天然才能,而是法令所赋予的一种资历。民法通则第36条清晰了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力才能的社会安排。
但法人究竟不同于天然人,这体现在其民事权力才能也有所不同,法人和天然人的民事权力才能首要有以下差异:
1.民事权力才能开端与消除的景象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力才能,从法人成立时发作,到法人停止时消除;而天然人的民事权力才能是从天然人的出世开端,到天然人逝世时消除。
2.民事权力才能的规模不同,专属天然人的某些民事权力才能的内容,如承继权力、承受抚养的权力等,法人不可能享有;而专属某些法人的民事权力才能的内容,如银行法人展开信贷业务的权力,天然人则不能享有。
3.民事权力才能之间的差异程度不同,天然人的民事权力才能是遍及、共同和相等的,彼此之间一般没有多大不同;而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力才能都有局限性,而且彼此差异很大。这是因为法人各自运营业务规模的不同,别离遭到法令和自己规章的约束,其民事权力才能的具体内容当然各有差异。如机关法人和企业法人的权力才能就不相同,而各企业法人的权力才能也不相同,它们只能在其核准挂号的运营规模内从事运营。
三、法人的民事行为才能
法人民事行为才能,是指法人以自己的意思独立进行民事活动,获得民事权力并承当民事责任的才能或资历。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之一,除了具有民事权力才能之外,还必须有民事行为才能。国家赋予法人以民事行为才能,便是为了确保法人完成其民事权力才能。民法通则第36条必定了法人具有民事行为才能。
和天然人的民事行为才能比较,法人的民事行为才能首要具有以下特色:
(1)法人的行为才能和权力才能在发作和消除的时刻上具有共同性。是否具有行为才能,直接取决于主体是否具有意思才能。法人的意思由法人的机关作出,它不受年纪和智力因素的影响,因而,法人在成立时,即法人享有民事权力才能时即具有民事行为才能。这与天然人的民事行为才能不同。天然人尽管一出世就有一般的民事权力才能,但其民事行为才能遭到年纪和智力的影响,具有民事权力才能的天然人不一定具有民事行为才能。
(2)法人民事行为才能的规模不共同。民事主体只能在其民事权力才能规模内活动,即民事行为才能规模受民事权力才能规模的约束。因为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力才能规模各不相同,因而,各法人的民事行为才能规模也不共同,而天然人的民事权力才能规模具有共同性。因而,天然人的民事行为才能规模也根本共同。
(3)法人民事行为才能由它的机关或工作人员来完成。法人作为安排体,其本身并不能直接从事民事活动,法人只能经过法人的机关或工作人员,如法定代表人来从事民事活动,一起,法人机关和工作人员代表法人所从事的活动就应认为是法人的行为,其法令结果由法人承当。
四、法人的民事责任才能
法人的民事责任才能,是法人行为才能中的一种特别方式,它是指法人在自己权力才能的规模内,关于自己所为的违法行为,应当承当民事责任的才能或资历。民法通则第37条规则法人可以独立承当民事责任,这就从立法上必定了法人的民事责任才能。
法人的民事责任才能和法人的民事行为才能相同,和法人的民事权力才能一起发作、一起消除,共存于法人的存续期间。而且法人的民事责任才能和民事权力才能的规模共同,法人只对其机关和工作人员在权力才能规模内的活动承当民事责任。
假如读者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逾越权限缔结的合同有用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条 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逾越权限缔结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其逾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用。
二、法人的民事权力才能
和天然人相同,法人也具有民事权力才能,可以享有民事权力和承当民事责任,法人的民事权力才能是法人作为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的条件,没有这种民事权力才能,它就不能参与民事活动,和天然人的民事权力才能相同,法人的民事权力才能不是天然才能,而是法令所赋予的一种资历。民法通则第36条清晰了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力才能的社会安排。
但法人究竟不同于天然人,这体现在其民事权力才能也有所不同,法人和天然人的民事权力才能首要有以下差异:
1.民事权力才能开端与消除的景象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力才能,从法人成立时发作,到法人停止时消除;而天然人的民事权力才能是从天然人的出世开端,到天然人逝世时消除。
2.民事权力才能的规模不同,专属天然人的某些民事权力才能的内容,如承继权力、承受抚养的权力等,法人不可能享有;而专属某些法人的民事权力才能的内容,如银行法人展开信贷业务的权力,天然人则不能享有。
3.民事权力才能之间的差异程度不同,天然人的民事权力才能是遍及、共同和相等的,彼此之间一般没有多大不同;而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力才能都有局限性,而且彼此差异很大。这是因为法人各自运营业务规模的不同,别离遭到法令和自己规章的约束,其民事权力才能的具体内容当然各有差异。如机关法人和企业法人的权力才能就不相同,而各企业法人的权力才能也不相同,它们只能在其核准挂号的运营规模内从事运营。
三、法人的民事行为才能
法人民事行为才能,是指法人以自己的意思独立进行民事活动,获得民事权力并承当民事责任的才能或资历。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之一,除了具有民事权力才能之外,还必须有民事行为才能。国家赋予法人以民事行为才能,便是为了确保法人完成其民事权力才能。民法通则第36条必定了法人具有民事行为才能。
和天然人的民事行为才能比较,法人的民事行为才能首要具有以下特色:
(1)法人的行为才能和权力才能在发作和消除的时刻上具有共同性。是否具有行为才能,直接取决于主体是否具有意思才能。法人的意思由法人的机关作出,它不受年纪和智力因素的影响,因而,法人在成立时,即法人享有民事权力才能时即具有民事行为才能。这与天然人的民事行为才能不同。天然人尽管一出世就有一般的民事权力才能,但其民事行为才能遭到年纪和智力的影响,具有民事权力才能的天然人不一定具有民事行为才能。
(2)法人民事行为才能的规模不共同。民事主体只能在其民事权力才能规模内活动,即民事行为才能规模受民事权力才能规模的约束。因为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力才能规模各不相同,因而,各法人的民事行为才能规模也不共同,而天然人的民事权力才能规模具有共同性。因而,天然人的民事行为才能规模也根本共同。
(3)法人民事行为才能由它的机关或工作人员来完成。法人作为安排体,其本身并不能直接从事民事活动,法人只能经过法人的机关或工作人员,如法定代表人来从事民事活动,一起,法人机关和工作人员代表法人所从事的活动就应认为是法人的行为,其法令结果由法人承当。
四、法人的民事责任才能
法人的民事责任才能,是法人行为才能中的一种特别方式,它是指法人在自己权力才能的规模内,关于自己所为的违法行为,应当承当民事责任的才能或资历。民法通则第37条规则法人可以独立承当民事责任,这就从立法上必定了法人的民事责任才能。
法人的民事责任才能和法人的民事行为才能相同,和法人的民事权力才能一起发作、一起消除,共存于法人的存续期间。而且法人的民事责任才能和民事权力才能的规模共同,法人只对其机关和工作人员在权力才能规模内的活动承当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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