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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中,可复印病历的申请人范围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3 00:25
可请求仿制病例的请求人有以下三类:
(一)患者自己或其署理人;
(二)逝世患者近亲属或其署理人;
(三)保险机构。
依据《医疗机构病历办理规则》中的明确规则,逝世病历评论记载、病程记载等片面病历不能复印。 只能复印客观病历记载,包含如下:
《医疗机构病历办理规则》(下称《病历规则》)施行后,患者能够向医疗机构请求复印病历,包含: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载)、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查验陈述)、医学影像查看资料、特别查看(医治)赞同书、手术赞同书、手术及麻醉记载单、病理陈述、护理记载和出院记载,但这些病历资料仅仅客观病历记载,并不包含片面病历。
依照《病历规则》的规则,发作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担任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分(医务科)或许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许署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包含“逝世病历评论记载、疑问病例评论记载”等在内的片面病历。
依照有关规则,假如急诊抢救,答应医师在完结抢救后的6个小时内补记病历,而一般住院患者的入院记载,医师能够在24小时内完结,初次病程记载在8小时内完结。
查验成果要在24小时内归档 :《病历规则》中的许多规则对医师和医院的行为作出了标准,这对保证患者的权益起了积极作用。例如《病历规则》第九条规则,“医疗机构应当将门(急)诊患者的化验单(查验陈述)、医学影像查看资料等在查看成果出具后24小时内归入门(急)诊病历档案。”
《医疗机构病历办理规则》病历至少要保存15年,大医院开端把曩昔的病历扫描成胶片,做成微缩光盘,保存时间比之前要持久。
请求仿制病例需求供给的有关证明资料有以下五类:
(一)请求人为患者自己的,应当供给其有用身份证明;
(二)请求人为患者署理人的,应当供给患者及其署理人的有用身份证明、请求人与患者署理联系的法定证明资料;
(三)请求人为逝世患者近亲属的,应当供给患者逝世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用身份证明、请求人是逝世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资料;
(四)请求人为逝世患者近亲属署理人的,应当供给患者逝世证明、逝世患者近亲属及其署理人的有用身份证明,逝世患者与其近亲属联系的法定证明资料,请求人与逝世患者近亲属署理联系的法定证明资料;
(五)请求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供给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用身份证明,患者自己或许其署理人赞同的法定证明资料;患者逝世的,应当供给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用身份证明,逝世患者近亲属或许其署理人赞同的法定证明资料。合同或许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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