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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对方不打抚养费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7 02:50
关于夫妻离婚之后也需要对孩子进行抚育,没有抚育权的一方就要依照规则为孩子付出相应的抚育费。可是,在生活中也会呈现不付出抚育费的状况,那么关于抚育孩子一方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离婚了对方不打抚育费怎么办
(1)假如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育费的话,可用其资产折抵子女抚育费。
假如不给抚育费方存在削减给付状况,那他能够削减给付。削减给付状况,主要指给付一方,因为长时间疾病或许损失劳动才能,经济适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育子女一方又能担负子女的大部分抚育费,那么可恳求削减给付。
(2)假如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育费的判定或许裁决,另一方能够向法院恳求强制实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许个人应当协助实行。
假如一方不实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好应给付的抚育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恳求强制实行的,而必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好为依据,恳求法院判令对方实行其应尽的责任。
相关常识:子女的抚育费详细数额怎么确认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子女抚育问题》的规则,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子女的实践需要、爸爸妈妈两边的担负才能和当地的实践生活水平确认,详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份额给付;
(2)担负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份额可适当进步,但一般不得超越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份额确认;
(4)特殊状况的,可适当进步或下降上述份额。
未在规则的期限内足额交纳应当交纳的社会抚育费的,自欠缴之日起,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加收滞纳金;仍不交纳的,由作出征收决议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恳求强制实行。
因而,关于离婚之后一方不付出抚育费的时分,另一方就需要依据法令的规则来进行处理,必要时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不抚育一方最好是准时付出,这样才能让孩子得到更好的生长。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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