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在什么情况下,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30 02:12答:夫妻一起寓居的公房,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离婚后,两边均可承租:(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联系存续5年以上的;(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子,离婚时,两边均为本单位员工的;(三)一方婚前告贷出资建房获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一起归还告贷的;(四)婚后一方或两边请求获得公房承租权的;(五)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子拆迁而获得房子承租权的;(六)夫妻两边单位出资联建或联合置办的共有房子的;(七)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子,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互换房子的;(八)婚前两边均租有公房,婚后兼并互换房子的;(九)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两边均可承租的景象.
北京离婚律师
王律师(咨询电话:13810198499),http://blogs.tingsonglaw.com/users/wjlaw333/default.aspx,我国婚姻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婚姻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专家型婚姻家庭律师,专业处理离婚胶葛、涉外离婚、婚姻资信查询、婚约财产胶葛、离婚后财产胶葛、抚育联系胶葛、抚育费、探视权胶葛诉讼署理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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