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不按约交房可不可以要求赔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2 15:59
2002年11月10日,我向某房产公司购买房子一套,建筑面积105平方米,单价为3500元/平方米,算计总房款为36.75万元。两边缔结买卖合同,约好在缔结合一起交给定金1万元,在12月10日之前预付房款14.7万元,余款在交房时一次付清,房产公司于2003年5月10日交房。我依约 2002年11月10日,我向某房产公司购买房子一套,建筑面积105平方米,单价为3500元/平方米,算计总房款为36.75万元。两边缔结买卖合同,约好在缔结合一起交给定金1万元,在12月10日之前预付房款14.7万元,余款在交房时一次付清,房产公司于2003年5月10日交房。我依约交给了定金和首期房款。后因开发商没有准时经过检验,延期交房,到交房日,该房价格已上升为每平方米4180元,请问我是否能够依法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并要求其承当违约补偿? 读者薛XX薛先生:房产公司因自己违约形成合同无法实践实行而应当承当违约职责,无任何贰言,但该承当何种违约职责及怎么补偿呢?
1、定金职责与违约危害补偿职责能否一起适用?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实行,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两边约好,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缔结时或缔结后和实行前,按合同标的额必定份额,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金钱或其它代替物。所谓违约危害补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实行或不完全实行合同而给对方形成丢失,依法或根据合同规定应承当的危害补偿职责。“当事入既约好违约金又约好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能够挑选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当事人能够约好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状况向对方付出必定数额的违约金,也能够约好因违约发生的丢失补偿核算方法,约好的违约金低于形成丢失的,当事人能够恳求法院或裁定组织予以添加;约好的违约金过火高于形成丢失的,当事人能够恳求法院或裁定组织予以恰当削减。
2、怎么确认危害补偿规范?危害补偿规范是核算合同违约形成的实践危害的根据。在本案中,房产公司的违约导致不能以合同约好的价格购买到房子,而现在房价已上涨到4180元/平方米,所以违约实践丢失应以所购房子总面积乘以现价与订购价之差为核算规范。综上所述,关于房产公司的违约职责,不能一起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和承当违约危害补偿职责,只能要求其付出因房价上涨的差价而形成的丢失为规范,承当逾期交房的违约职责。
1、定金职责与违约危害补偿职责能否一起适用?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实行,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两边约好,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缔结时或缔结后和实行前,按合同标的额必定份额,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金钱或其它代替物。所谓违约危害补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实行或不完全实行合同而给对方形成丢失,依法或根据合同规定应承当的危害补偿职责。“当事入既约好违约金又约好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能够挑选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当事人能够约好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状况向对方付出必定数额的违约金,也能够约好因违约发生的丢失补偿核算方法,约好的违约金低于形成丢失的,当事人能够恳求法院或裁定组织予以添加;约好的违约金过火高于形成丢失的,当事人能够恳求法院或裁定组织予以恰当削减。
2、怎么确认危害补偿规范?危害补偿规范是核算合同违约形成的实践危害的根据。在本案中,房产公司的违约导致不能以合同约好的价格购买到房子,而现在房价已上涨到4180元/平方米,所以违约实践丢失应以所购房子总面积乘以现价与订购价之差为核算规范。综上所述,关于房产公司的违约职责,不能一起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和承当违约危害补偿职责,只能要求其付出因房价上涨的差价而形成的丢失为规范,承当逾期交房的违约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