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车后未过户出了事故谁要承担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4 02:40网友发问:
最近,我换了辆新车,本来那辆半成新的旧车贱价转让给了我的一个朋友,我因为作业太忙,一向没有抽出时刻去处理车辆过户手续。请问,假如他开着这辆未过户的车出了事端,我是否要承当职责
律师答复:
车辆归于动产领域,车辆生意过户挂号,并非所有权变化的公示方法,而是一种行政管理办法。我国《物权法》第23条规则:“动产品权的建立和转让,自交给时发作效能,但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第24条规则:“船只、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建立、改变、转让和消除,未经挂号,不得对立好心第三人。”
上述规则中所称的“好心第三人”是根据对公示挂号材料的信任而发作生意的,而交通事端的发作与是否信任公示挂号材料没有任何关系。因而,交通事端中的受害人不归于《物权法》第24条所称的“好心第三人”。
这就是说,机动车生意,只需车辆交给给了买主,车辆的所有权就当即发作搬运,未过户挂号不影响所有权搬运和危险承当。车辆交给后而未处理过户挂号手续的,其间发作事端,职责也应该由车辆的买受人承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