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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的概念和申请具体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3 09:28
提存的概念和请求详细是什么?
提存是清偿债款的一种特别方法,提存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债款人的请求,对债款人交给的债之标的物依法进行提存,并转交债权人的活动。公证机关通过把债之标的物(货款、物品)提存到公证机关,待债款人实行完某项责任,再交给债权人的方法,能够保护当事人两边的合法权益,保护经济秩序。
请求处理提存公证,当事人处理提存公证,应向债款实行地公证处请求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资料:
1、请求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托付处理的,还应供给授权托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债之根据,如合同书、欠债凭据、司法文书等;
3、如是债权人回绝受领或查找不到债权人的,应供给相关证明,如要求债权人收取提存物的电函、告诉等;
4、提存受领人的名字、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5、交给提存物。提存的钱银可采用转账、汇款方法交给,对不易移动的提存物应供给其称号、品种、数量等状况的清单;
6、公证员以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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