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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成立的法律特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0 08:10
导读:《婚姻法》是规则两性依法结合的法定条件及结合后男女两边的权力职责及由此而发生的其他职责及职责。成婚,法令上称为婚姻建立。它是指男女两边按照法令规则的条件和程序,依法建立夫妻关系,并承当由此而发生的权力、职责及其他职责。
婚姻关系的建立有三个根本的法令特征。
一、成婚的主体是男女两性。不是由男女两性生理不同的结合,便不构成成婚。
二、成婚行为是法令行为。请求成婚的两边当事人有必要恪守法令的规则,实行法令规则的程序,不然,婚姻关系不发生法令结果,即:不受法令保护的无效婚姻
三、成婚行为的法令结果是,建立两边的夫妻关系,并承当由此而发生的职责、权力、职责。这种已建立的夫妻关系,未经法令程序,任何单λ、个人或夫妻两边都无权免除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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