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5 10:23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依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作业成绩的归纳查核状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那么税应该怎么核算呢?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以下依据实践作业中普遍存在的三种状况别离介绍个人所得税的核算办法:
(一)全额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核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办法问题的告诉》(国税发〔2005〕9号)规则,交税人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独自作为一个月薪酬、薪水所得核算交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1.先将雇员当月内获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认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假如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薪酬薪水所得低于税法规则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薪酬薪水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认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获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1项确认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核算交税,核算公式如下:
(1)假如雇员当月薪酬薪水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则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交税额=雇员当月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假如雇员当月薪酬薪水所得低于税法规则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交税额=(雇员当月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薪酬薪水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雇主为雇员定额担负税款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雇员承当全年-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核算办法问题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8号布告)规则,雇主为雇员担负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款,归于雇员又额定增加了收入,应将雇主担负的这部分税款并入雇员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应交税所得额后,依照规则办法计征个人所得税。雇主为雇员定额担负税款的核算公式:
1.应交税所得额=雇员获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 雇主替雇员定额担负的税款-当月薪酬薪水低于费用扣除规范的差额
2.对上述应交税所得额,扣缴义务人应依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则的办法核算应扣缴税款。即:将应交税所得额÷12,依据其商数找出对应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据以核算税款。核算公式:
应交税额=应交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践缴交税额=应交税额-雇主为雇员担负的税额
(三)雇主为雇员按必定份额担负税款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雇员承当全年-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核算办法问题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8号布告)规则,雇主为雇员按必定份额担负税款的核算办法为:
1.核算应交税所得额
(1)查找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未含雇主担负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依据其商数找出不含税级距对应的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2)核算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
应交税所得额=(未含雇主担负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当月薪酬薪水低于费用扣除规范的差额-不含税级距的速算扣除数A×雇主担负份额)÷(1-不含税级距的适用税率A×雇主担负份额)
2.核算应交税额
对上述应交税所得额,扣缴义务人应依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则的办法核算应扣缴税款。即:将应交税所得额÷12,依据其商数找出对应的适用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据以核算税款。核算公式:
应交税额=应交税所得额×适用税率B-速算扣除数B
实践缴交税额=应交税额-雇主为雇员担负的税额
延伸阅览:
年终奖九种发放方式及不同的税务处理
年终奖怎么发放更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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