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指的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2 22:29
广义的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有法定成婚本质要件或方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令上不具有婚姻效能的婚姻,它仅仅一种同居联系。无效婚姻首要包含,《婚姻法》规则的婚姻无效的状况、可吊销婚姻以及94年之后契合成婚条件却未挂号成婚的状况。
需求留意的是,以上三种状况是需求区别对待的:
1、《婚姻法》规则的婚姻无效的状况包含重婚的、有制止成婚的亲属联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婚后没有治好的、未到法定婚龄的。这些无效婚姻是自始无效。除了未到法定成婚年龄的状况能够在到达法定成婚年龄时补办成婚挂号使婚姻具有法令效能之外,其他三种状况都不具有法令效能;
2、可吊销的婚姻则需求当事人的请求吊销婚姻,才干确定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契合成婚条件且不请求吊销婚姻的,该婚姻确定为有法令效能的婚姻;
3、最终94年之后契合成婚条件却未挂号成婚的状况,婚姻两边当事人假如一向不挂号,那么就视为同居联系,婚姻不具法令效能;假如当事人补办婚姻挂号的,那么婚姻的效能从两边现已契合成婚条件并以夫妻的名义日子之日算起。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关于无效婚姻的相关常识,无效婚姻是由法令明确规则的,是指没有法令效能不受法令保护的婚姻,期望本文能够让您对无效婚姻有新的了解和知道。假如在细节方面不清楚的能够咨询相关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免除疑问。
需求留意的是,以上三种状况是需求区别对待的:
1、《婚姻法》规则的婚姻无效的状况包含重婚的、有制止成婚的亲属联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婚后没有治好的、未到法定婚龄的。这些无效婚姻是自始无效。除了未到法定成婚年龄的状况能够在到达法定成婚年龄时补办成婚挂号使婚姻具有法令效能之外,其他三种状况都不具有法令效能;
2、可吊销的婚姻则需求当事人的请求吊销婚姻,才干确定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契合成婚条件且不请求吊销婚姻的,该婚姻确定为有法令效能的婚姻;
3、最终94年之后契合成婚条件却未挂号成婚的状况,婚姻两边当事人假如一向不挂号,那么就视为同居联系,婚姻不具法令效能;假如当事人补办婚姻挂号的,那么婚姻的效能从两边现已契合成婚条件并以夫妻的名义日子之日算起。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关于无效婚姻的相关常识,无效婚姻是由法令明确规则的,是指没有法令效能不受法令保护的婚姻,期望本文能够让您对无效婚姻有新的了解和知道。假如在细节方面不清楚的能够咨询相关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免除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