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能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1 20:42
有许多公司的股东归于隐名股东,隐名股东是具有公司的股权的,那么隐名股东假如想要将股权转让出去的话,是否能够穿签定股权转让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怎样进行规则的?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隐名股东能签定股权转让合同吗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公司法》第3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产业,享有法人产业权。公司以其悉数产业对公司的债款承当职责。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当职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当职责。
《公司法》第72条,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之间能够彼此转让其悉数或许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赞同。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寻求赞同,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赞同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赞同转让的,不赞同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赞同转让。经股东赞同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建议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洽谈确认各自的购买份额;洽谈不成的,依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份额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依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答复能够得出,隐名股东是能够签定股权转让合同的,由于隐名股东虽然在名义上并不是股东,可是具有公司的股权这种状况就能够签定股权转让合同,而且签定的股权转让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假如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能够致电听讼网在线律师回答。
隐名股东能签定股权转让合同吗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公司法》第3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产业,享有法人产业权。公司以其悉数产业对公司的债款承当职责。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当职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当职责。
《公司法》第72条,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之间能够彼此转让其悉数或许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赞同。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寻求赞同,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赞同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赞同转让的,不赞同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赞同转让。经股东赞同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建议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洽谈确认各自的购买份额;洽谈不成的,依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份额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依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答复能够得出,隐名股东是能够签定股权转让合同的,由于隐名股东虽然在名义上并不是股东,可是具有公司的股权这种状况就能够签定股权转让合同,而且签定的股权转让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假如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能够致电听讼网在线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