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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的2倍赔偿及补偿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2 04:44
(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作者不与用人单位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作者停止劳作联系。
(2)无需经济
补偿
,但应付出酬劳无需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可是应当依法向劳作者付出其实际作业时间的劳作酬劳。
应当向劳作者每月付出二倍的薪酬经济补偿按劳作者在本单位作业的年限,每满一年付出一个月薪酬的规范向劳作者付出。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核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作者付出半个月薪酬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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