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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十四年 分居后仍因重婚获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1 01:28

9月24日,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一审以重婚罪别离判处被告人甘有兵、毛丽艳拘役三个月和两个月。
1974年,甘有兵在河南老家与吴某树立家庭,婚后生有两个儿子。1993年,甘有兵在湖北省阳新县承揽采石场期间,雇请毛丽艳煮饭、洗衣服。不久,二人发作男女联系并同居日子。1998年,甘、毛二人生育一男孩。嗣后,二人揭露以夫妻名义在湖北阳新县、武穴市(毛丽艳家园)和江西瑞昌市同居日子。在二人日子、寓居的当地,他们均以夫妻相等,周围人亦以为他们是夫妻联系。本年4月,二人吵架后分家。
本年4月,毛丽艳以免除不合法同居联系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甘有兵免除同居联系。审理中,法院发现甘、毛二人涉嫌重婚罪,随即移交公安机关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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