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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返还的财税处理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0 06:13

一、流转税返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减免、返还流转税并入企业赢利征收所得税的告诉》(财税字[1994]74号)规则:对企业减免及返还流转税(含即征即退、先征撤退,下同)除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指定用处的项目外,都应并入企业赢利,征收所得税,对直接减免或即征即退的,应并入当年赢利;对先征撤退或先征后返还的,应并入实践收到退税或返还税款年度的赢利。
二、税收返还的管帐处理
(一)税收返还管帐处理的准则
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减免和返还流转税的管帐处理规则的告诉》(财会字[1995]6号,以下简称《告诉》),与《规则》中关于流转税返还管帐处理的规则精力根本相同:
1.企业收到退税、税款返还等金钱,记帐准则是“从哪即来,还回到哪里去”,比方收到的经营税、所得税,以及出产企业的收到先征返还的消费税,均应记回原计税时地点的损益科目,托付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出产企业收到退税时,也应记入计税时挂帐的应收项目。
2.增值税因其属“价外税”,退税或税收返还时不宜再记回出售收入中,所以按规则应记入补助收入。
3.外贸企业自营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应退消费税,因为本企业并没有核算交纳消费税,但消费税已在出产厂家交纳而包含在买价中,所以核算退税时应冲减出口商品的出售本钱。
(二)税收返还的详细管帐处理
1.增值税
依照《规则》、《告诉》的要求,企业收到即征即退、先征撤退、先征后返还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补助收入”科目。
2.消费税
依照《规则》、《告诉》和财政部《关于消费税管帐处理的规则》(财会字[1993]83号)等法规性文件的规则:
(1)企业收到先征后返还的消费税,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经营务税金及附加”、“产品出售税金及附加”等科目。(2)托付外贸企业署理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出产企业的消费税,按规则先征撤退的,计税时借记“应收补助款”(公司)、“应收帐款”(其他企业)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回收退回的税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补助款”、“应收帐款”科目。(3)外贸企业自营出口应税消费品按规则应退消费税的,计税时,借记“应收补助款”(公司)、“应收出口退税”(其他企业)科目,贷记“主经营务本钱”(公司)、“商品出售本钱”(其他企业)科目;收到退回的税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补助款”、“应收出口退税”科目。
3.经营税
《规则》、《告诉》均要求,企业收到退回的经营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主经营务税金及附加”、“经营税金及附加”等科目,
4.企业所得税
依照《规则》,公司实践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应当冲减收到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所得税”科目。
上述《规则》是对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的,其他企业收到返还的所得税当怎么处理,笔者没有见有关规则,但对照《规则》,笔者以为其他企业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时,也应参照《规则》进行管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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