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侵犯我的人身权,我可以请求国家赔偿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3 22:46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补偿法》的规则,国家补偿一般包含行政补偿、刑事补偿。也就是说行政机关侵略别人的人身权,是能够恳求国家补偿的,下文听讼小编为我们整理了相关常识,欢迎阅览。
网友咨询:
行政机关侵略我的人身权,我能够恳求国家补偿吗
律师回复:
能够依法建议。
《国家补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略人身权景象之一的,受害人有获得补偿的权力:
(一)违法拘留或许违法采纳约束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不合法拘禁或许以其他办法不合法掠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伤、优待等行为或许教唆、放纵别人以殴伤、优待等行为形成公民身体损伤或许逝世的;
(四)违法运用兵器、警械形成公民身体损伤或许逝世的;
(五)形成公民身体损伤或许逝世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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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侵略我的人身权,我能够恳求国家补偿吗
律师回复:
能够依法建议。
《国家补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略人身权景象之一的,受害人有获得补偿的权力:
(一)违法拘留或许违法采纳约束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不合法拘禁或许以其他办法不合法掠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伤、优待等行为或许教唆、放纵别人以殴伤、优待等行为形成公民身体损伤或许逝世的;
(四)违法运用兵器、警械形成公民身体损伤或许逝世的;
(五)形成公民身体损伤或许逝世的其他违法行为。